根河市统建22号楼一单元7号所有人李胜再,身份证号码:(1521261950XXXX0032),因保管不善,将1010696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面积为91.63㎡,房屋建筑结构:砖混。设计用途:住宅。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根河市不动产调查登记中心
2025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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