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是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对此,我市认真落实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关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工作的有关决策部署,认真分析研究,准确把握各项任务的具体要求,对标对表制定精细化、网格化工作措施,抓好抓细各项任务落实,有效提升我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水平。
年初以来,我市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各乡镇、办事处均成立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并全部配齐政法委员,完善基层治理工作协调机制,明确工作责任和工作任务。建立冷极诉调服务站、少数民族法律服务站等10个法律服务站所。践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公安派出所和司法所的职能作用,积极开展“两所结对”工作,构建“两所联动”机制,不断提升基层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能力.
加强和创新市域社会治理,必须加强民主凝聚发展合力。为此,我市强化网格建设,按照“就近、灵活、小型”的原则,采取“片、线、面”结合的形式,在全市范围内根据不同治理主体分类划分197个网格,确保联系服务群众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