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河市政协四届五次会议第7号提案及答复
提案人:梁宁
通讯处:根河市金河镇
案 由:关于增加扶贫开发资金投入的提案
理 由:
当前,从中央到地方都加大了扶贫开发力度,全面实施精准扶贫工程。我们合作社从2014年起按照“三到村、三到户”扶贫规划,对平安村91户、共220名贫困人员进行帮扶。每年通过免费发放猪种、食用菌和为贫困户安排就业岗位的方式,达到了每人每年6300元的收入水平。项目实施两年来,合作社投入大量资金,仅2016年一年,金达合作社就将通过养狐、养猪、种植食用菌和安排困难户就业等方式,扶持贫困户共计91户216人,需要支付扶贫资金近80万元,并通过扶持贫困户获得了经济效益180万元,真正做到了惠及民生。
存在问题:
主要是扶贫资金不足,存在资金链短缺的问题。每年“三到村,三到户”扶贫项目,自治区都投入45万元。为了确保贫困人员每人每年6300元的收入,合作社还要投入50余万元。这部分资金缺口,合作社只能靠贷款维持,长期以往,难以维系,无法完成扶贫开发任务。
建议:
建议市委、市政府针对我们实际情况,酌情增加扶贫资金投入,确保扶贫开发工作的顺利进行。
梁宁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扶贫开发资金投入的提案》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扶贫工作的关心。现答复如下:
我市精准扶贫任务已经取消,2016年没有具体扶贫任务,“三到村三到户”项目主要确保已脱贫人口不返贫。
根河市农牧业水利局
2016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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