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安
【“三基”建设工作】 2008年,是市公安局党委以三年为期抓“三基”工程建设的最后一年。全年计划投入建设资金达到1 181.9万元,已经完成568.9万元。
一是加大道路交通管理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投资300万元在根河市林海路北购置、改建成占地面积4 000平方米、办公用房面积2 000平方米的机动车检测、培训中心。建成后的中心集机动车检测、再就业培训、车管所业务服务、警员培训、公安医院体检、警官俱乐部六大功能。计划投资50万元,在根河至额尔古纳公路之间的角刀木建成角刀木公路巡逻中队,办公用房面积200平方米,已完成整体建设规划和办公用房地基部分,预计2009年7、8月份交付使用。其中30万元为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持投入。为加强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和事故车辆、人员的抢险救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为全市各地交警大队配发价值46万元装备齐全的现场勘查抢险救援车。为迎接2009年呼伦贝尔市两个文明现场会在根河市的召开,以会促建,市委、市政府决定对市区道路交通基础设施进行重建,总投资124万元,年末,已完成根河宾馆路口信号灯部分,其余工程在2009年6月底前完成。以上各项总投资520万元,年末已完成370万元。
二是加大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的资金投入力度。年初,市委、市政府将建立完善根河市区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列为为民办实事八件工程之一。2008年10月份市长办公会议决定建设资金由原定的60万元追加到463万元。指挥中心建设完成投资82万元,其余工程在2009年7月底以前完成并投入使用。年末招投标工作已完成,指挥中心建设工作已进入施工阶段。
三是进一步推进社区警务室建设。全市有社区33个,应有社区警务室33个,2008年前实有警务室6个。2008年11月底前新建警务室27个,社区警务室建成率达到100%,其中市区警务室12个。警务室中包括医院警务室、学校警务室、企业警务室和居民社区警务室,总投资18.9万元。
四是进一步改善市局指挥中心大楼的办公环境。市局领导班子利用政府拨款和自筹资金180余万元对办公大楼进行立面改造,更换楼顶瓦盖,硬化院内场地,粉刷装修楼内房间和警体训练馆,增加训练器材,为广大公安民警提供一个温馨舒适的工作环境。
【奥运期间社会政治大局稳定工作】 一是加强宗教组织人员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人员的管控力度。全市现有宗教聚会点18个,其中,基督教15个695人,天主教2个122人,佛教1个31人。对宗教聚会点人员全部进行登记管理。经排查全市掌握法轮功人员92 人,其中地方管辖53人。经工作重新确定可能影响社会稳定和奥运会顺利召开的重点人员20人,对人户分离的16人摸清暂住地址,与当地公安机关取得联系,切实掌握这部分法轮功人员的活动情况。对以上组织人员,以国保大队为中心,以辖区派出所为单位架网布控,坚持一天两见面,切实掌握其思想动态和活动情况,确保奥运期间全市无非法组织聚会、串联、进京滋事等活动。奥运期间,搜集情报信息73条,上报呼伦贝尔市公安局、根河市委市政府14条。二是重点人员的稳控工作,根据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和根河市关于认真开展两个排查工作的要求,制定下发《关于集中开展“两个排查”活动工作方案》和《关于进一下加强信访工作全力维护全市社会稳定的实施意见》,成立八个工作组,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并制定详细的工作预案,切实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期间,共排查矛盾纠纷72起,成功调处58起,调处率80.6%,做到“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难事不出市区”。为保证奥运期间能够及时掌握各类舆情、社情、敌情,保证各类信息及时、准确上报,根河市公安局进一步强调信息上报要求,成立维稳工作办公室,建立由20个部门22名人员组成的情报信息搜集网络,设立每日一期的《维稳工作专报》上报市委、政府两办和政法委维稳办,截止残奥会结束,共上报《维稳工作专报》41期,各种情况反应和预警信息55条,包括工作动态、情况反映、舆情、社情等,尤其对有上访苗头、影响社会治安稳定等情况进行重点搜集整理上报。在此期间,成功预警阻止越级上访10批25人次,协助政府相关部门处理规模以上群体性上访事件5起,阻止卧轨拦截列车事件一次。根河公安局民警张福军同志在呼伦贝尔市公安局驻京处置非正常上访工作组工作的三个月时间里,成功劝返非正常上访人员达80余人次,市公安局为其授予个人三等功一次。为防止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在奥运期间外出滋事和在当地扰乱社会治安,根河市公安局对全市肇事肇祸精神病人进行排查,根河市共有肇事肇祸精神病人63名,其中无监护人管控的9人。此外,配合上级公安机关审查全市参加奥运会人员31人。三是全力做好“零进京、压越级、破难点”和涉法涉诉工作根据“3·26”全市涉法涉诉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市政法委《关于开展“零进京、压越级、破难点”活动通知》的要求,公安局制定“零进京、压越级、破难点”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以敖匡盛局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确定工作目标、实施步骤、工作要求,各派出所对辖区可能进京越级上访案件,进行一次认真排查,梳理,活动期间各地上报信访隐患5条,均安排具体责任人,落实稳控措施,对排查出的信访线索确定包案领导,配强警力,严格落实责任,各部门实行“一岗双责制”、“案件侦查终身责任制”。全年信访案件2起2人均息访息诉。
【侦查破案和治安行政管理】 一是加大侦查破案力度。2008年1~12月,全市共立各类刑事案件267起,破获175起,破案绝对数为346起,协外破案165起,年前积案6起,破案率为65.5%。总体与去年同期相比破案率下降8%,发案率上升1.1%。年末,全市所发2起命案全部侦破。1~12月,全市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02人(其中网上逃犯44名),打掉团伙3个,其中刑事拘留39人、逮捕25人,取保候审40人,移送起诉45人,劳动教养3人。批捕率100%,起诉率100%,不捕、不诉人员0人,退查率为0,与去年同期相比持平。在侦察破案中,刑侦部门始终把侦破重特大刑事案件作为工作重点,努力提高刑事科学技术水平和信息化破案水平,攻坚克难,先后侦破郭有宝团伙盗窃案、徐青杀人案、宋立军盗窃案、张恩伤害致死他人案等8起重大案件。经过指纹比对、上网追逃抓获杨先斌等人团伙作案技术开锁系列盗窃案件1起,为海拉尔、满洲里、北京、河北等省市带破案件120起。在公安部组织开展的“打盗抢、抓逃犯”专项斗争中,破获各类刑事案件201起,抓获逃犯40名,其中协外抓获逃犯10名,破获系列案件3串,个案44起。通过《致在逃人员家属的一封信》、《敦促在逃人员自首通告》等大量行之有效的宣传工作,宋立永、于书胜、朱仁明、李双林、邢再林等5名犯罪嫌疑人在家人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在2008年3月29日至4月4日、5月15日至5月24日、9月13日至15日三个时间段内的两次集中统一行动,一次中秋节追逃统一行动中,破获杀人案件1起、盗窃案件27起,抓获在逃人员5名,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二是加大治安行政管理力度。1~12月,全市共受理治安案件608起,与去年同期269起相比多受理339起,上升126.02%。共查处治安案件604起,查处率为99.34%,查处率与去年相比上升0.83%。为确保奥运期间危爆物品、枪支弹药和重点部位、场所的绝对安全,年初与10家涉爆单位及136名涉爆人员签定《安全管理责任书》和《涉爆人员保证书》。对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单位停止供应雷管炸药,责令停业整改,对工程结束剩余的危爆物品及时予以收回封存。奥运期间,治安大队派驻专职民警对得耳布尔黑牛王矿业公司的储存、使用爆炸物品情况进行驻地24小时全程监督直至奥运会结束。要求各涉爆单位严格执行爆炸物品 “双人领取”、“双人监督”、“双人退库”制度。要求各储存爆炸物品单位、企业领导自7月28日至10月10日24小时驻厂矿值班,每班守护人员由原来2人增至4人。治安大队不定时抽查各涉爆单位的值班情况,并从7月9日起,每天下午4时前向治安大队报送当日安全情况。此外,对市内使用剧毒化学品的根河市光明热电有限公司、根河板业公司、阿龙山林业局森防站等单位的安全措施进行多次检查。在治爆缉枪专项行动中,收缴雷管955枚,枪支18支(其中口径6支、猎枪1支,气枪7支,气改口径4支),军用子弹48发。在整顿公务用枪行动中,审查配枪单位12家,审查持枪民警118人,审查枪弹保管人员26人;与全局209名民警签订《民警手中无非法枪支弹药责任状》,与有持枪资格民警83人签订《公务用枪责任状》,规范公务用枪交接登记制度,整改完善市局武器库安全措施,通过自治区的安全要求验收。在整顿和规范娱乐场所治安秩序专项行动中,出动警力1 257人次,车辆624台次,检查场所1 875家(次)。安装闭录电视监控设备1家。查立治安案件18起,治安拘留21人,罚款4人,限期整改12家,其他处理10家。在集中整治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专项行动中,治安大队会同派出所对校园周边200米内的歌舞厅、网吧、音像社等娱乐服务场所进行集中整治,交巡大队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深入各中小学校开展交通安全知识讲座,共出动警力864人次,车辆425台次,查处治安案件6起。校园周边治安秩序明显好转。在集中整治废旧金属收购站点专项行动中,共清理整治废旧金属收购站点46家,统一行动134次,出动车辆435台次,人员862人次,破获治安案件5起,缴获赃款赃物1.24万元,行政罚款6人,罚款1.9万元,警告51人次。市公安局会同消防、供电局、安监局等部门对根河市的1个油库、2个加油站及变电站、根河至伊图里河、根河至满归高压输电线路、城市水源地等重点要害单位、部位加大检查、巡查力度。截至残奥会结束,共出动警力3 200余人次,机动车辆120余台次,处置各类案件57起,救助19人,较好地维护奥运会、残奥会召开期间全市的社会治安秩序。
【城市道路交通管理】 2008年1~12月共接处警11 954起,其中交通违法行为11 784起。全市发生交通事故5起,(简易程序0起,一般程序3起),死亡2人,轻伤5人,重伤2人,直接经济损失17 500.00元。与去年同期比事故起数持平、死亡持平、受伤上升16.6%。在机动车及驾驶员管理中,大力开展以大队宣传教育为主,广播、电台、电视台、声讯、电话、短信等新闻媒体宣传为辅的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对公交车、出租车开展专项宣教活动84次,专题宣教活动9次;对大型货运车辆驾驶员开展专项宣传教育活动20次,受教育驾驶员500余人次;开展定期宣传教育培训活动72次,受教育驾驶员2 750余人次,驾驶员人均参加活动7次以上。同时通过与驾驶员单位领导座谈、与驾驶员签订行车安全责任状等多种形式,动员全社会参与交通管理,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在摩托车、出租车、公交车等专项治理行动中,开展摩托车专项治理集中统一行动15次,查扣违法行驶摩托车1 000余台次,拘留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驾驶员46人次;查处违法行车和违法停车的公交车、出租车70余台次,处罚违法驾驶员50余人;开展大型货运车辆专项治理行动9次,查处违法停车、疲劳驾驶、不系安全带、超限等违法驾驶员600余人次。
对长途客运车辆,驻站民警联合运管部门深入根河长途客运公司和市区的利越客运公司,实地检查客运安全运输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安全管理制度建立与落实等情况,层层签订责任状,逐级落实责任制,认真排查客运车辆、驾驶人信息,逐车核对机动车注册登记,通过辖区的河西中队和公路巡逻中队,对行驶途中的客运车辆进行定点检查和流动测速,杜绝客车超速行驶和超员现象,遏制一般事故和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在客运管理工作中,实行每班次坐席定位的安全行车监督员制度,由当次客车的1号坐席乘客为安全行车监督员,随时监督驾驶员在公路上是否发生超速、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
【重点人口、暂住人口和出租房屋的管理】 全市现有常住人口164 912人,暂住人口747人,办理暂住证739人;出租房屋627户,全部签订出租房屋治安责任书。2008年1~12月对79名返回根河的两劳释解人员都建立重点人口档案,对所有的“五种人”(法轮功、刑嫌、铤而走险、两劳释解、吸毒)都建立监管对象档案资料,真正做到不漏管、不失控。经清理整顿,现有重点人口276人,监管对象48人,使全市的重点人口管理工作做到能够真正地为现实斗争服务。
【人口与身份证管理】 全年1~12月全市省内迁入1 210,省外迁入708人,出生510人,迁往省内1 497, 迁往省外1 676人,死亡人口1 036人。向呼伦贝尔市上传二代居民身份证11 526张,质检合格率达100%,通过办理“二代证”2008年共抓获网上在逃人员2人。
【火灾隐患大排查】 2008年1~12月,全市共发生火灾42起,其中市区22起,出动消防车57辆次,警力279人,疏散被困人员7人,抢救物资价值27.1万元。消防大队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多次消防安全大检查,期间下发限期改正通知书20份,罚款3.85万元。利用多种形式进行消防知识宣传,全年共出动车辆33台次,警力126人,设立咨询台4处,板报120块,宣传标语63条,宣传单50 000余份。
满归“4.19”、根河“6.13” 火灾后,市局进一步加大全市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改力度,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市局班子成员分片包干,深入到各个乡镇办事处检查防火工作开展情况,各辖区派出所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深入到居民区逐家逐户对用火用电、烧材贮存情况进行走访排查,登记造册,对棚户区的消防通道进行排查,对房屋占道、板杖占道、垃圾占道等情况进行了详细登记,并上报当地党委、政府。为及时发现处置火灾隐患火情,提高居民群众的自救能力,在检查防火工作的同时,动员居民住户开展 “十户联保”工作。组织居民对该组的房屋进行自查,落实自救措施,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及时向辖区民警汇报,辖区民警层层上报,最终达到消除隐患的目的,将火灾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年末,需要更换电线老化民房4 605户,已更换电线线路216户,磁力开关786户。排查九小场所794家,隐患95处。企事业单位99家,隐患22处。已疏通消防通道307条,还需疏通消防通道328条,其中房屋占道98户,有63条已疏通消防通道需要维修。对存在隐患较多的龙凤大厦进行集中整治,对其所有的摊位、精品屋基本情况逐个进行登记,现有业主233户。制定《根河市公安机关城市消防应急预案》、《根河市公安局处置群体性事件、突发事件实施方案》。构建根河市区“安全防火”警务协作体系,通过10月9日扑救根河二中体育场火灾事故。
【加强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 2008年,在呼伦贝尔市公安机关刑侦系统和指挥部系统比武竞赛中市局代表队分别取得团体第一名、第三名的好成绩。市局外事办被公安厅命名为“省级文明达标窗口”。市公安局监管大队荣获集体二等功(公安厅)、红旗路派出所荣获全区消防工作先进集体(公安厅)、交巡大队被评为全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呼伦贝尔公安局)。评出 “全区十佳法制民警”郭静波(公安厅)、“全市十佳刑警”吕松奇(呼伦贝尔公安局)等一大批优秀民警。年末根河市公安局共有5个先进集体、19名先进个人记功或受各级表彰奖励。
检 察
【批捕、起诉与信访工作】 共受理案件77件112人,提起公诉69件102人,相对不起诉3件4人,报呼伦贝尔市院2件2人,公安撤案3件4人。侦监部门共受理43件55人,比去年同期上升17.6%和23.8%,其中批捕36件45人,不捕7件10人,全年批捕和起诉准确率均为100%。完善信访工作机制。全年受理来信来访31件,其中举报控告16件,信访9件,申诉3件,公诉2件,立案监督1件。检察长接待来访26人次,批办案件26件,办结23件,继续保持全年进京赴区零上访纪录。连续第三届被评为全国文明接待室。
【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2008年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案件 6件 7人,其中大要案5件6人,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50余万元;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共立案查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件2人,查办得耳布尔森林公安局森保大队队长姜某徇私枉法案、根河市阿龙山镇居民张某涉嫌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案。侦查终结2件2人,移送起诉1件1人,侦结率100%。开展法制教育讲座6次,听课人数500人,播放警示教育片9次,观看人数近千人。
【强化诉讼活动的监督】 一是加强刑事立案监督。共办理刑事立案监督案件 6件 6人。二是加强对侦查活动的监督,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况口头提出监督纠正意见5次,发出《检察建议书》4份,提前介入出现场4次,对重大案件介入率为100%。三是加强对审判活动的监督。共提起刑事抗诉1件1人,并获改判。四是加强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13件,立案 8件,提请抗诉1件,已得到市院支持,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已采纳2件,法院已改判1件,另一件已裁定再审,采纳率和支持率均为100%。
【修订完善案件质量督查办法】 7月份召开2006~2007案件质量剖析会议,对上过检委会讨论,法院已做出判决的典型案件进行重新回顾、剖析。
【加大培训力度,提升队伍业务水平】 2008年,检察院有1名干警取得本科学历,3名干警参加司法考试辅导培训。全院干警本科以上学历占比达59%,法律硕士学位占比达2.2%。各业务部门干警积极参加上级院组织的各种业务理论及知识技能视频培训200余人次。全员参加2008年市委党校组织的公务员培训。继2007年根河市检察院被高检院评为第二届全国“十佳”基层检察院提名奖、第二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在第十五次全区检察工作会议暨“双先”表彰大会上被评为自治区先进检察院以后,2008年,根河市检察院又被自治区党委、政府评为全区政法系统先进集体。一名干警被自治区评为全区打击脱管漏管专项行动先进个人;一名干警被评为呼伦贝尔市十大青年卫士。
审 判
【完成工作情况】 2008年,市法院新收各类案件1 321件,结案1 272件,综合结案率为96.2%,其中诉讼类案件收案773件,结案758件,结案率为98%,上诉60件,发回重审、改判29件,其中认定有责任的案件12件,发改率为1.5%。裁判正确率为98.5%。高于目标值0.5个百分点。
【审判工作】 2008年刑事案件收案数量比去年略有上升,全院共新收刑事案件81`件(含旧存),审结81件,结案率为100%,同比上升4个百分点。大力推广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简易审,提高审判效率,其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28件,占总结案数的35%,刑事案件平均审限24.7天,大大提高审判效率。开展民商事审判工作和速裁工作。共新收各类民商事案件680件,审结665件(含旧存),结案率为98%。速裁工作,年初,法院里为速裁庭配齐配强人员,建立健全规章制度,2 008年进入速裁的民事案件共计262件,审结262件,结案率100%,平均审限4.29天,调撤率98.86%,所审结案件均实现案结事了,无一上诉。2008年民商事案件调解结案297件、经调解撤诉135件,调解、撤诉率达65%。其中金河、得耳布尔等基层法庭调解、撤诉率达到了75%以上。开展行政审判工作,努力促进依法行政。共新收行政诉讼案件6件,审结6件,审结率100%。受理非诉行政执行案件302件,执结302件,执结率为100%。
【强化执行工作】 2008年,法院新收执行案件246件(含旧存),执结212件(含旧存),执结率达86.2%,执行标的额达585万余元。对已查明的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依法果断采取强制措施予以执行,以保护债权人合法利益;6~8月份,组织人力对1990年~2008的5 200多起执行案件进行逐案清理,共清理出未执结积案482件。组成五个小组分项开展工作。年末,法院共清理执行积案156件,积案执结率达32%(其中,实际执结31件、程序执结125件),其中涉府类案件28件,执结17件,执结率60%。
【司法规范化建设工作】 2008年审监庭收案6件,审结6件,结案率为100%。 共对31件民商事案件缓交诉讼费3.6万余元,及时解决部分困难群众打官司难的问题。做好来信来访工作。1~11月共处理群众来信来访1 000余人次,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做好息诉罢访工作。对所经办的案件进行排查,共排查出有上访苗头的案件三件,做好当事人的思想稳定工作。2008年末,5件案件正在处理之中,案件当事人情绪较为稳定。先后派出法官9人次,参加高院和中院举办的专题培训。2008年,全院干警共撰写学术论文和调研文章10余篇,召开重改案件分析会2次。通过论文研讨、专题例会、专题学习等一系列措施,促使法官业务水平和办案技能得到新的提高。2008年,法院被自治区高院荣记集体二等功,孙从江、刘宝军两名同志被呼伦贝尔市政法委授予“十佳执行能手”、“十佳调解能手”的光荣称号,法院党支部也被市委表彰为 “优秀党支部”。
司 法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强化《森林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以行政法理论基础知识入手,在四月十五日对市交通局部分站所进行专项培训;六月份自治区普法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将对全市普法依法治市工作进行中期检查验收,呼伦贝尔市“五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组对全市普法依法治市工作进行两天的先期督导检查。全面实施“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各项工作, 9月2日~6日,由根河市司法局一行四人组成的普法讲师团在全市范围内进行法律知识巡回宣讲,主要讲解《民法》、《刑法》等与日常生活、工作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讲解运用大量的案例,一案说法,一事明理,生动具体。
【人民调解工作】 全市共有调委会71个,人民调解员327人,2008年全局继续加大人民调解工作力度,提高调解水平。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活动。2008年全市各调委会共排查调解矛盾纠纷406起,调解成功398起,成功率98%。
【司法所工作】 5月7日,局长带领基层司法所所长赴鄂温克旗司法局学习司法所建设工作。重点学习人民调解员档案、刑释解教人员管理档案、案例卷宗等建档工作。由基层股人员组成督查小组对全市司法所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检查组在听取各乡镇(街道)司法所工作汇报后,对照《2008年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责任状》进行督查,重点督查基层司法所的原始档案资料,并对今后的内业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同时,为给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2008年在各基层司法所都开通法律服务热线电话,共接来访电话230人次。
【安置帮教工作】 2008年,在安置帮教工作中,注重“五个到位”,狠抓“三个提高”,构建安置帮教工作的平台。8月份组织司法所对2006年~2008年全市刑释解教人员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共有专兼职帮教人员531 余人,形成三级安置帮教网络。2008年共有刑释解教人员23人,无一重新违法犯罪。
【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 律师工作 2008年全市律师事务所把业务发展确定在诉讼和非诉讼领域同步发展,通过办理诉讼业务拓展非诉讼业务领域;律师事务所在3月份开展业务自查自纠工作,并且购买年度律师执业的责任保险;6月1日全市律师事务所进行为期一周的新修订的《律师法》宣传工作,使社会各界对律师业务、权利、义务等方面有一个全面的了解。6月份还完善执业律师的监督体系,建立律师诚信执业档案,做到每人一档,对每个律师的受投诉情况、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情况、惩戒情况、注册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充实、完善服务质量监督检查制度、投诉处理制度等8项制度,做到用制度管理人,用制度约束人。2008年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4家,刑事诉讼代理7件,经济诉讼代理3件,民事诉讼代理13件,行政诉讼代理15件,非诉讼代理1件,解答法律咨询106人次,代写法律文书74件。
公证工作 2008年全市的公证工作以贯彻落实《公证法》提高公证公文质量为重点,以公证服务“和谐社会”主题活动为载体,努力开拓公证工作新局面。在8月28日《公证法》宣传活动中,市局出动宣传车一台,在闹市区及乡镇进行广泛宣传公证业务,使公证家喻户晓,达到预期宣传目的。全年共办理公证案件135件,其中民事96件,经济29件。
法律援助工作 重点加强法律援助宣传及受案工作。在《律师法》及《法律援助条例》宣传周活动时间,联合律师、公证部门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发散法律援助宣传单500余份,现场解答咨询3件。2008年共接待法律援助申请5件,批准受理2件,现已结案,基层工作站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件,内容涵盖抚养、财产纠纷及工伤损害赔偿等方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