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待遇发放账户维护申请
一、事项简述 根据《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财社〔2017〕144号)第六章 第39条:基金账户分为财政专户、收入户和支出户。
二、办理材料 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事业单位法人身份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基本账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办理方式 银行大厅窗口办理
四、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五、结果送达 当场送达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七、办事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八、办理机构及地点 根河市就业服务局失业保险财务室及银行大厅
九、咨询查询途径 5233894
十、监督投诉渠道 5233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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