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河市药品领域行政处罚信息-第二季度
根河市药品领域行政处罚信息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有效期 | 公示截止期 | 处罚机关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数据来源单位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备注 | 注明处罚其他类别 |
根河市恒泰药店 | 92150785MA0PTR7N4B | 根市监综处字〔2021〕 14号 | 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 | 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 |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八条 | 罚款 | 罚款:1000.00元 | 0.10 | 2021.5.8 | 6个月 | 2022.5.27 | 根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11152105329005800W | 根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11152105329005800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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