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字”方针推进社会矛盾化解 为创先争优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根河市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将社会矛盾化解专项行动作为重要抓手,以“事要解决”为目标,在停诉息访上下功夫、在案结事了上作文章,切实把不稳定因素控制在萌芽状态,为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落实责任“强”保障。根河市坚持把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作为践行承诺的硬任务,提出“三个纳入”的工作目标。即:将社会矛盾排查化解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将社会矛盾排查化解工作纳入平安创建活动齐抓共管;将社会矛盾排查化解工作纳入党政领导责任制强化考评。
完善制度“建”机制。结合我市具体实际,进一步完善了排查调处、联席会议、挂牌督办、领导包案和处置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等工作制度,逐步建立起矛盾排查化解工作的长效机制,为社会矛盾排查化解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领导保证和制度保障。
建立网络“重”防范。市级建立了纪检、信访、司法、法院、综治调处网;乡镇(办事处)一级建立由乡镇(办事处)综治工作中心牵头,以司法所为依托,抽调派出所、工会、妇联等部门人员和乡镇专职调解员组成的综合调处网;社区一级建立了人民调解员调处网;户区建立由十户联防的户长作为调解员的调解网。四级调处网的建立,让许多问题、矛盾纠纷不出社区就得到了有效化解。
以人为本“抓”服务。一是服务弱势群体。根河市进一步加大为民办实事力度,及时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积极开展面向下岗企业失业人员的再就业服务,面向进城务工人员的劳动保护服务,面向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优抚保障服务,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打牢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基础。二是服务公民学法用法。定期组织力量开展送政策、送法律下乡活动,开展经常性的法制宣传教育,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力度,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作者:未知 来源: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