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市教育局精心设计多种教育活动。在各学校中组织开展“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为主题的系列道德实践活动,引导学生从身边的事情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自觉践行道德规范,增强道德意识,养成良好习惯,培养高尚品质,做一个有道德的人。坚持广泛宣传和普及社会主义荣辱观,坚持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各学校结合教育教学和学生实际,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宣传教育融入思想品德课和素质教育课外活动中,积极开展演讲比赛、主题班队会、知识竞赛、征文等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教育活动,使学生在参与和实践体验中激发爱国情感,确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课堂德育
1、全市各中小学校都能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义务教育课程计划(实验)》和《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课程计划》课程计划开齐开足思想品德课,无减少课时和挪用现象发生。
2、各学校充分发挥课堂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充分挖掘中各学科课程中所蕴含的德育资源,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中国革命史、基本国情以及科学精神、科学态度和科学方法等教育。采用参与式、启发式、讨论式和研究性学习等生动活泼的教学方式,把传授知识与陶冶情操、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结合起来,寓教于乐,深入浅出,认真落实好“情感、态度、价值观”的课程目标。2007和2008年我市有多位教师撰写的德育论文在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有关部门组织的评选中获奖,如根河二中郭子英老师撰写的《德育也应“三步走”》、张志红老师撰写的《让高飞的灵魂永不沉沦》均荣获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学会论文评选一等奖、根河一小栾淑芬老师撰写的《论美术课中的德育教育》荣获呼伦贝尔市教育学会、教学研究会论文评选一等奖等等(详见获奖证书)。
3、我市各中小学校结合本校现有教育资源和师生特点,积极开发校本课程,如:市教育局组织教师开发了地方课程《根河地理》,在全市初二年级开设了该课程;根河一中开设了《爱根河 爱一中》《知荣辱,做新人》《读·品·悟》的校本课程;根河三小开设了《形体舞蹈》的校本课程,通过这些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对学生进行地域文化、传统美德等优秀传统文化教育。
二、日常德育
1、我市各中小学每天坚持升降国旗,每周一以及重要节日、纪念日、大型集体活动均举行了隆重的升旗仪式及国旗下讲话。
2、团队活动制度化,班会与团队会隔周一节,多年来学校已将团队活动列入课表,保证了了学校班队会的正常开展。
3、市教育组织全市各中学每年定期开展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等活动,树立先进典型,优化校风学风。(材料有评优的标准、规定,自治区文件等)
4、市教育局严格要求各中小学校积极开展法制国防、网络道德、毒品预防、环境、节能、反对邪教和封建迷信等,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密切相关的各种法制教育。及时针对法制教育的各项内容开展各种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教育法律法规宣传日、3月的法制宣传月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为契机,以宣传教育法律法规为核心,积极开展法律咨询和服务;每学期新生入学,各中小学校以新生军训的形式对学生进行国防教育,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各校开通网络绿色通道,让学生在健康安全的网络环境中学习所需知识;以“6.26”世界禁毒日为契机组织学生进行“远离毒品,珍爱生命”等宣传和参观图片展等活动,并组织演讲宣传,使广大学生和群众了解毒品的危害;每年5月和10月间,教育局和市环保局联合组织“爱护地球、保护环境”等活动,组织各校由教师带队,带领学生进行校园周边垃圾清理,使广大学生树立自觉爱护环境的意识,规范自己的行为。教育局在2007年和2008年分别下发了《2007年全市中小学校禁毒专题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在教育系统进一步开展“崇尚科学,反对邪教”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转发了《转发开展政法工作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2008年4月与根河市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进校园的活动通知》等文件,为各中小学校的校园法制建设工作导航。(有相关材料)
三、实践活动
1、市教育局在《关于切实做好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根教字[2005]58号)中对各中小学校利用重要纪念日、节庆日等时机开展各类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按月进行了安排部署,各学校结合校情开展了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活动,如根河一小“三八”妇女节开展的“为母亲做件事”、根河二小“祖国在我心中”演讲比赛、根河二中纪念“一二·九”运动文艺汇演等活动,都收到了很好的教育效果。
2、为了使学生通过社会实践活动接触社会、了解社会、关注社会,树立为他人和社会服务的责任感,增强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学生适应环境、学会交往、承受挫折等综合能力,促进学生认知和行为的统一,提高教育工作的实效性,市教育局制定并印发了《根河市教育局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方案》(根教字[2008]119号),对全市各学校有计划地组织学生进行社会实践、社区志愿服务等提出了具体要求。各学校结合本校实际,组织学生开展了内容比较丰富的社会实践活动,其中小学低年级学生的实践活动以校内外有计划的活动为主,以学校和家庭为主要实践场所,重在体验;小学中、高年级和初中学生的社会实践活动包括社会调查(含参观访问)、公益劳动、国防教育等,以社区和敖乡民族博物馆、市消防大队等基地为实践阵地;高中阶段的实践活动则以军训、志愿者活动为主,实践活动以市武警中队、市森警大队等基地和社会单位为依托,因地制宜,确保了社会实践活动的时间和质量。
3、各学校针对本校学生实际,组织开展了美术、书法、舞蹈、军乐队、演讲等课外兴趣小组活动,进一步培养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发展了学生特长。
4、各中小学校结合我市实际,组织学生在学雷锋活动日和寒暑假分别开展了清理白色垃圾、慰问孤寡老人、青年志愿者活动等,引导学生走上社会,体验生活,接受锻炼,为城市文明建设献一份爱心。
四、心理教育
1、严格按照要求配备专兼职心理辅导教师,2007年我市选派四名心理辅导教师参加了呼伦贝尔市教育局组织的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师资培训班,同年根河市教师进修学校对我市中小学心理教师进行培训。
2、严格按照国家要求配备心理健康教师,开设心理健康课,每周0.5课时,高中每学年开设不少于4次的心理健康讲座。
3、学校设立了心理咨询室,并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及心理发展及时进行有效指导活动。
五、健康素质
1、学校大力开展“阳光体育活动”,把学生体育锻炼列入教学计划和课表,确保了学生每天在校体育锻炼大于1小时。
2、根据“33211”工程要求,我市各中小学每年确保开好一届运动会、一届艺术节,各校组织的各种体育活动和竞赛都不少于6次。
3、根据《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要求,各学校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健全,每年组织一次学生体检,作出体检分析,并及时反馈给家长,确保了学生身体健康发展。
4、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08年,我市共有14372人参加了学生体质测试,其中达到优秀的学生共计3660人,优秀率为25%;达到良好的学生共计:5776人,占总人数的40%;及格的同学共计:4936人,占总人数的35%。
六、课业减负:
1、我市严格按照国家要求小学一、二年级无家庭作业、三年级以上每天书面家庭作业量小于1小时。
2、节假日、双休日无组织学生上课和集体补课及各种形式的有偿补课、上课现象。
各中小学校制定了《根河市中小学教师承诺书》,从依法治教、为人师表、爱岗敬业、严谨治学等多方面对教师的从业行为进行规范,坚决制止个别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各学校组织教师认真学习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根河市师德二十不准》、《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学校并将禁令和工作纪律张贴在教师的办公室,每位教师和学校签订了三个责任状。 (1)严肃工作纪律,加强教师职业道德责任状。 (2)依法治校,净化育人环境责任状。 (3)杜绝乱收费,乱办班责任状。
3、无组织学生统一购买教辅材料、以赛促销代销等现象的发生。
各中小学校与教师鉴定的《根河市中小学教师承诺书》中,同时要求每位教师坚决做到:不向学生推销教铺资料及其他商品,没有组织学生统一购买教辅资料,学校没有发生一起以赛促销代销的违纪行为;不索要或接受学生、家长财物;不要求家长为自己办事,不做任何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事情。
4、无挤占音体美课现象。
七、德育队伍
1、我市各中小学校均实行校长负责的德育工作领导管理体制,由一名副校长分管德育工作,政教处作为专门机构主管德育工作。
2、各学校结合本校实际制定了《班主任选配制度》《班主任考核细则》《优秀班主任评选标准》等一系列班主任聘任、培训、考核、评优制度,坚持选配优秀教师担任班主任,并定期组织班主任教师参加各级各类培训,提高班主任的育人水平。
3、严格按照规定配备少先队辅导员,并制定考核制度,年终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评定优秀辅导员。
4、市教育局与市公安局、法院、检察院等根河市各执法部门联系,选派优秀的公安干警和优秀的司法工作人员到各中小学校担任法制副校长,辅助各校出色的完成了未成年人法制建设工作。针对此项工作教育局还专门下发了文件《关于聘请法制副校长的通知》,为各校法制副校长的正常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法制副校长每学期到校讲课一至二次,以实例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收到良好效果。
5、校外辅导员制度健全,各学校聘请了热心少先队工作、由经验的人士担任校外辅导员,工作记录详实有效。
八、师德建设
1、为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把职业道德教育纳入教师继续教育的必修课程,根河市教师进修学校每年利用寒暑假对小学教师进行培训,中学教师要到呼伦贝尔市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各校也通过开展各项主题教育活动提高教师们的职业道德修养。
2、严格师德考核,建立奖惩机制,无造成不良影响的失德现象发生;
各中小学校深入开展“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树立教师良好形象”的主题活动,重点做好5件事:(1)治理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组织开展了优秀教师、教学能手和骨干教师带头拒绝有偿家教的倡议活动,对违反规定的教师,加大整治力度。(2)治理滥发教辅材料。结合《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实施方案》的要求,集中开展了以教材、教辅和图书采购,工程建设为重点的治理商业贿赂工作。(3)继续开展“四不让”(不让家长在我这里受到冷遇;不让差生在我这里频频出现;不让教学漏洞在我这里发生;不让学校形象因我受到损害)的承诺活动。(4)继续开展“我心目中的好老师”评选活动。(5)继续开展系列庆祝和宣传活动,大力弘扬先进教师事迹;继续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针对社会和家长反映较多的个别教师在公共场所赌博打麻将、向学生索要礼品、要求家长请客吃饭等有损于教师形象的现象,教育局制定相应的办法,采取必要的措施,坚决遏制这些现象消除不良影响,还教育一片净土。
3、重视并开展教师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积极开展教师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工作,各校分别设立心理健康咨询室、心理健康辅导室等,并选派适合承担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教师参加相关培训,小学教师参加由根河市教师进修学校举办的心理健康教育培训,中学教师参加由呼伦贝尔市组织的心理健康教育培训。
九、团队建设:
1、各校把团队工作纳入学校工作的总体布局,市教育局将团队工作列入督导评估细则,每年进行不少于两次的督导检查。
2、教育局团委负责人能够经常深入各学校,积极参与少先队组织的各项活动。
3、学校团队组织健全,各学校均由优秀青年教师作团队工作
4、团队干部实行民主选举,少先队大队干部实行民主选举及竞选;中队干部由队员定期轮流任职。
5、各中小学业余党校、团校坚持常年开展活动,为做好初中生团队衔接,高中生推优入党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6、全市各中学重视学生会的工作,定期组织学生会换届选举,通过竞聘演讲等方式选举新一届学生会成员,制定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学习经验交流、课间纪律检查等活动。
十、校园文化
1、各校注重校园文化建设,校园内有富有教育意义的挂图、画像、景观、设施等,校园整洁,环境优美。
2、校园内有宣传栏、广播站、校园网、少先队鼓号队、队室等文化阵地。
3、各校定期举办歌咏、书画、读书演讲、科技小发明等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
4、学校学风、教风和校风良好,师生精神面貌积极向上,师生、同学、家校关系和谐。
各学校进一步建立健全行风建设监督机制。采取多种方式,利用各种途径加强行风建设的宣传工作。公开民主评议行风的举措,广泛开展“五评”活动(学生评老师、教师评校长、家长评学校、校长评机关、社会评教育)。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和舆论的监督。
对群众反映学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整改;对行风建设提出的问题以及意见、建议、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答复;对顶风搞行业不正之风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通过深入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使学校全体教职工道德水平进一步提高,各项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促进行业风气的进一步好转。市教育局在连续五年行风评议进入全市前三分之一的基础上,2008年又前进了一大步,行风测评位居全市第五名。
十一、校园安全
1、各学校采取有效形式,充分利用班队会、晨会、夕会、宣传栏、黑板报、广播、影视录像等宣传阵地,尤其是在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和“校园安全宣传月”,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积极开展交通安全、饮食卫生安全、消防安全、防震抗灾、治安防范等安全常识教育,切实提高全体师生的安全意识。与此同时,各学校还组织开展了火灾应急演练和防震演练等活动,使全体师生掌握了实用的自防、自护、自救知识,进一步增强了师生避险意识,切实提高了自防、自护、自救能力。
2、各学校建立健全安全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根据安全工作形势的发展,不断完善充实。建立健全定期检查和日常防范相结合的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学生管理、值班值宿、领导带班、食品卫生管理、防火安全管理、健康体检等规章制度。对涉及学校安全的各项工作,力争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必究,不留盲点,不出漏洞。同时市教育局制定并印发了《根河市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各学校也分别制定了本单位的应急预案,以便及时、有效预防和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全面提高应对各种突发公共事件和风险的能力,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3、在全市教育系统的共同努力下,我市校园安全工作取得了比较好的成绩,两年来无食品卫生、火灾、校舍倒塌和校车安全等责任事故发生。
十二、家长学校
各中小学校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设立了家长委员会、开办了家长学校,认真制定工作计划,定期开展活动,帮助和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
十三、家教活动
1、市教育局以《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指导,成立了小公民道德建设暨全市“双合格”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根河市教育局2008——2009学年度公民道德建设计划》(根教字[2008]133号),以“我做合格小公民”为主题,组织各学校开展了征文、主题班队会、手抄报评比、专题讲座等活动,加强小公民道德建设,培育和提高学生公民道德素质,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同时组织各学校开展了以“为国教子、以德育人”为主题的“争做合格家长、培养合格人才”双合格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活动,通过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的家庭教育社会宣传,大力弘扬家庭道德教育主旋律,努力营造全社会人人关心、人人重视、人人支持家庭道德教育的良好氛围;积极倡导家庭教育读书活动,向家长推荐一些家庭道德教育指导用书和通俗读物,把更多的家庭教育新观念新知识普及到广大家长中,引导家长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以良好的思想品德为子女作表率。
2、各学校因地制宜成立了本校的家庭教育讲师团,广泛开展家庭教育传播行动,用通俗的道理、典型的案例和生动的语言,向更多的家长传播家庭教育新知识新理念,推广家庭教育新典型新经验。(详见各学校材料)
3、我市各学校针对单亲家庭、困难家庭、流动人口家庭等特殊家庭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切实可行的特殊家庭学生帮扶措施,建立了困难学生档案,并制定了帮教方案,通过开展“爱心捐助”、家庭教育讲座等活动对其提供指导与帮助。
十四、社区(村)未成年人教育工作队伍
为了进一步落实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三位一体”的管理体系,密切学校与社区的联系,市教育局制定了《根河市教育局教师进社区制度》,选派教育经验丰富的老教师深入社区组织指导学生在节假日开展活动。
十五、社区活动场所
1、学校文体设施、活动场地在节假日向学生开放并免费提供使用。
2、根河市校外活动中心利用节假日开展了大量文艺活动和体育比赛、科技制作等活动。
十六、未成年人权益保护
1、教育局积极开展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下发了《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新修订)〉宣传活动的通知》和学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活动通知,组织各中小学展开学习,充分了解我国的政策法规,为依法治教奠定基础。
2、2007年和2008年根河市义务教育普及率均为100%。
十七、衔接措施
1、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市未成年人校外教育工作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推动我市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顺利开展,我市制定并印发了《根河市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定期召开会议,统筹协调校外活动,促进学校教育与校外教育的有效衔接。
2、中小学校把校外活动列入教学安排,主动加强与各类校外活动场所的联系。
3、校外活动场所制定了为未成年人开展活动提供便利的方案,并有实际举措。
十八、活动开展
1、市校外活动中心根据学校校外活动的需要,及时调整活动内容,精心设计开发与学校教育教学有机结合的活动项目。
2、市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采取组织全市范围的中小学生文体竞赛活动和娱乐活动,丰富学生的课余文化生活。
十九、净化社会文化环境
教育部门要求学校,特别是学生计算机教室有上网设施的学校,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上网场所安装绿色上网软件或购买绿色上网服务,确保学校上网场所有健康、安全、文明的网络环境。
二十、社会治安
为建立健全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机制,市教育局成立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领导小组》,局长为小组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和法制工作负责人为小组成员,深入各校对学生的犯罪预防工作进行督察,并督促各校组成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小组,建立校园警务室,以保证学生在校的学习安全和活动安全,收到良好效果。
二十一、流入地解决就地入学
1、建立以公办学校为主,接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保障机制,入学问题基本解决;
2、教育行政部门对接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为主的学校,在办学场地、办学经费、师资培训、教育教学等方面给予支持和指导;
3、学校在评优奖励、入队入团、课外活动等方面,做到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
4、各中小学校成立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平等教育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制定招生计划,落实招生、协调、督促、指导做好进城务工子女的接受教育教学管理机制;建立学籍档案,加强学籍管理,定期检查核对,防止学生辍学。负责进城务工就业子女的登记工作,并及时汇总适龄子女的有关情况。
二十二、流出地积极配合
1、我市教育局和各学校严格执行《根河市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妥善管理外出学生的学籍档案,随时掌握学生的流动去向。
2、市教育局和各中小学校及时为外出学生办理转学手续,为返乡就学的学生安排入学,所有手续均免费办理,不收取任何费用。
3、我市教育局和各学校大力加强对在校生的动态管理,巩固“两基”国检成果。各学校及时与学生转入学校联系,追踪学生去向,学生转入、转出手续完善。
二十三、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获得国家、有关部委正式授予的荣誉称号。
2008年,根河二中和根河二小分别荣获“全国青少年文明礼仪普及活动”组织奖。
二十四、建立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表彰机制
在全市开展道德模范评选活动中,积极宣传教育系统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精神风貌,切实发挥道德模范在道德建设中的引领和带动作用,在教育系统形成知荣辱、讲正气,促和谐的良好风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