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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人李再平申请注销位于环卫路东,东爱国街25号国有土地使用证,该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根河市国用(2002)29085号,面积为152.4㎡,现予以声明。
如有异议,请于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根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办理该证书注销登记。
根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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