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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于2026年4月24日发布辖区内已拆迁房屋产权产籍注销首次公告,现公告期限已届满,公告期间收到的房屋产权异议均已核查修正。现再次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8月10日至2026年8月28日,共计15个工作日。公告期满且确认无异议后,我局将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办理房屋产权产籍注销手续。
特此公告。
附1:根河市已拆迁房屋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未注销清单
附2:公告期内提出异议事项名单
根河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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