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1521050116152388/202302-00009 |
组配分类: | 主动公开文件 |
发布机构: | 根河市教育体育局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名称: | 关于印发《根河市教体系统预防学生自我伤害工作方案》的通知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2022-05-17 | 发布日期: | 2023-02-01 |
根据上级通知要求,为了有效防范学生自我伤害意外伤亡事故,全力保障学生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教体各单位要深刻认识青少年儿童学生安全健康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强化生命至上、主动担当意识,彰显人文情怀,将未成年学生自我伤害事件纳入平安家庭、平安校园创建工作重要内容,采取有针对性措施,切实把维护未成年学生生命安全的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有效预防我市学生自我伤害事件的发生。
二、工作措施
1.积极开展生命教育,培养积极的生命态度,让学生懂得尊重生命、珍惜生命,树立正确的生命观和人生观。
2.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发挥校园心理咨询室的功能,干预学生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心理危机,帮助学生形成克服各种
心理障碍的能力。
3.每学期开展一次挫折教育,培养学生抗挫折和面对逆境的健康心态。
4.每学期开办一次自我伤害预防讲座,提高学生对自我伤害行为的认识,增强学生对自我伤害意念的抵御能力。
5.建立危机预警体系,对部分特殊学生要密切关注,有针对性地给予关心和帮助。
6.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开展丰富多彩有针对性的课余活动,丰富学生业余文化生活。
7.利用“家长学校”加强对家长的培训,帮助家长形成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同时做到定期与学生家长进行沟通。
8.认真落实预防校园欺凌工作,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9.建立矛盾纠纷化解台账,最大消除不安定因素。
三、强化督导检查
各学校、幼儿园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履行预防学生自我伤害工作的相关责任。一要制定工作方案或具体措施,细化防控内容,明确责任到位,严格组织实施。二要开展在校生心理健康情况排查,摸清心理健康情况,建立工作台账,开展疏导、干预和帮扶。三要依法加大对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打击惩处力度,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四要发挥学校主体责任和面向家庭、社会开展相应工作的责任。五要发挥部门职能作用,认真织做好预防学生自我伤害的相关工作。要加强部门协调联动、信息互通,定期召开分析研判会议,会商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确保防控工作有成效。
四、责任落实
教体局将防控学生自我伤害事件工作纳入平安校园考评内容,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督导,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发生学生自我伤害事件(特别是自杀事件)进行追责。
附件:根河市预防学生自我伤害工作领导小组
根河市预防学生自我伤害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洪家 根河市教育体育党工委书记 局长
副组长:杨兴中 市纪委监委派驻教育体育局纪检组长
于 萌 根河市教育体育党工委副书记 副局长
陈 屿 根河市教育体育党工委成员 副局长
组 员:多晓强 根河市教育体育局校园安全办主任
邹璐羽 根河市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办主任
薛卫丽 根河市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室主任
李瑞坚 根河市教育体育局体卫艺办主任
李焕芝 根河市教育体育局成职教办主任
郑治中 根河市教育体育局督导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