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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2105011615449P/202302-0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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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根河市应急管理局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根河市应急管理局抽查事项任务清单 文号:
成文日期: 2023-02-13 发布日期: 2023-02-13

根河市应急管理局抽查事项任务清单

发布时间:2023-02-13 11:06 来源:根河市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

序号 抽查类别 抽查事项 检查对象 检查方式 检查依据 检查主体 备注
1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对非煤矿山企业的监督检查 非煤矿山企业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五十七条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 16423—2020)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三十三条
《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九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八条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第四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七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
市应急管理部门
2 危险化学品监督检查 对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至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至四十二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至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七条、第八十二条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第四条、第五条、第三十三条至第三十七条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5号)第五条第四款
市应急管理部门
对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的监督检查  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至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至四十二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至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七条、第八十二条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第四条、第五条、第二十八条至第三十二条
市应急管理部门
3 烟花爆竹监督检查 对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的监督检查  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至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至四十二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至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七条、第八十二条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第三条、第十六条至第二十一条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5号)第三条、第四条、第十六条至第二十一条
《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93号)第三条、第五条、第十一条至第十三条、第二十八条等
市应急管理部门
4 工贸企业执法检查 粉尘涉爆企业执法检查  粉尘涉爆工贸企业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至第六十一条

《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6号)第二十三条等

《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

市应急管理部门
有限空间安全作业执法检查  涉及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的工贸企业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