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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根河市教育体育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转发《关于印发<呼伦贝尔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细则>的通知》的通知 文号: 根教体字〔2023〕63号
成文日期: 2023-06-15 发布日期: 2023-06-15

转发《关于印发<呼伦贝尔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细则>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15 16:52 来源:根河市教育体育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

各中小学校、教育各单位:

现将呼伦贝尔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呼伦贝尔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细则>的通知》(呼教字〔202325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学校高度重视中考改革工作,组织所有教职工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提前做好相关工作的前期准备和谋划,为中考改革做好充足准备。

上述文件对部分中考政策进行了调整,现再次强调,请格外注意。请各学校认真研读,并向所有学生及家长的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确保所有人知晓改革所带来的变化。

一、改革时间

2022年秋季入学的七年级开始启动,到2025年全面实施。

二、考试对象

应届毕业生(文件中提及的6类应届毕业生)和往届毕业生。

未毕业的初中毕业生、已在各类高中阶段学校或高等学校注册并建立学籍的学生不具备初中学业水平(中考)资格。往届初中毕业生可以参加初中学业水平(中考)考试,但不得报考普通高中,允许报考中等职业学校。

三、考试科目、分值、时长和方式

    具体见附件。

四、成绩使用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用于初中学生毕业与学历认定,长期有效;用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时,应届毕业生当届有效,往届毕业生当年有效。九年级未毕业休学到下一年级的,八年级已考过的科目须重新参加考试。

    五、严格加分项目管理

2025年起取消中考民族加分、照顾政策(包括根河市敖鲁古雅鄂温克族猎民子女中考直通车政策)。

保留“华侨、港、澳、台胞子女及烈士、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公安民警子女”等国家规定的照顾政策。

移民管理人员子女优待政策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移民管理队伍人员子女教育优待细则》执行。

享受多项优抚政策的不累计加分,取所享受的某单项政策的最高分。

本文件从2022年秋季入学的七年级开始执行,历年执行的相关文件与本文不一致的,按照本文件执行。

 

附件:关于印发《呼伦贝尔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细则》的通知

 

 

根河市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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