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1521050116152388/202306-00039 |
组配分类: | 主动公开文件 |
发布机构: | 根河市教育体育局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公告 |
名称: | 2023年根河市普通高中录取工作办法 | 文号: | 根教体字〔2023〕64号 |
成文日期: | 2023-06-15 | 发布日期: | 2023-06-15 |
各中小学校:
为加强根河市普通高中录取工作的管理,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工作原则,根据《2023年呼伦贝尔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实施方案》(呼教字〔2023〕34号)、《关于下达2023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通知》(呼教字〔2023〕51号),结合根河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普通高中录取的新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参加呼伦贝尔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有学业成绩。
2.毕业生综合素质评
3.根河二中的特长生录取工作。按照《2023年根河市足球特长生招生办法》和《2023年根河市中长跑、速度滑冰、滑雪特长生招生办法》执行。
二、照顾录取条件
2023年各类政策性加分条件及标准与去年保持一致,各项照顾分数不累计计算,择最高分一项。
三、分招资格认定
1.享受“分招”政策的考生:首先应为呼伦贝尔市户籍、学籍,初二下学期3月1日至毕业当年9月1日期间在毕业学校连续就读满一年半。非呼伦贝尔市户籍考生,在具备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初中三年均在呼伦贝尔市就读,在毕业学校连续就读满一年半,且为非择校生的考生,可以享受“分招”政策。
2.可统招录取但不享受“分招”考生:
(1)非在籍或非应届毕业生;
(2)初二下学期3月1日至毕业当年9月1日期间未在毕业学校连续就读一年半的;
(3)学籍挂在一所学校,本人在另一所学校就读“人籍分离”的;
(4)被旗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为择校生的。
各初中学校要将符合分招条件的考生在校内公示一周。5月11日前上报中考相关表册。
四、成绩查询与复查
1.成绩查询。阅卷工作全部在网上进行,并全部实行双评。初三各科成绩、初二生物及地理考试成绩查询时间为7月9日(如时间有变,另行通知),考生可通过网络在“全市中考及高中录取平台”进行免费查询。
2.成绩复查。考生对文化课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于7月9日-13日在“全市中考及高中录取平台”上提出试卷复查申请,阅卷组通过网络将复查结果反馈给考生。
(1)试卷复查项目为考生答题卡纸质与扫描图像内容是否一致,试题有无漏评、成绩有无漏登、漏统;评卷标准宽严问题不在复查之列。
(2)除指定工作人员外,考生本人、家长及其他人员一律不准接触纸介和电子试卷。
(3)申请试卷复查的考生,每查一科,需在网上缴手续费5元(内发改费字[2004]1122号),费用用于试卷复查,网上受理及回复等。复查后确属有误的,由阅卷组负责更正,并退还复查手续费。
五、网上填报志愿时间及要求
1.2023年各批次志愿填报与录取同步进行。先“统招”后“分招”,分时分段网报志愿,实时动态排名,按分数段由高到低实时录取。每一时段网报志愿、录取时,均提前发布志愿填报“公告”,告知批次开放时间、结束时间、填报学校范围及各校招生计划等信息。
2.各公办学校“统招”录取时,凡达到公告规定分数段的考生,均可在规定时间内选报其中一所学校。考生志愿填报成功后,平台可以查看所报学校的计划数,同时可以查看自己的实时动态排名,从而在志愿填报的批次范围内确定本人志愿(动态排名实时刷新,仅供考生参考)。
3.“分招”录取时,具备“分招”资格、未被“统招”录取的考生,可按本人意愿在招生学校范围内选择填报。对于达到“统招”最低控制线且享有“分招”资格,但未在规定时间内网报“统招”志愿的考生,将取消本批次“分招”网报资格。平台依据各初中学校的分招计划数及志愿情况,从高到低依次录取,额满为止。未完成分招计划的学校,其剩余计划可在本旗市区范围内符合“分招”条件的考生中按成绩排序进行调剂。如调剂后仍有剩余指标,则由呼伦贝尔市教育局收回。
4.考生可填报本旗市区所属的高中学校和面向全呼伦贝尔市招生的高中学校。包括提前批次、第一批次、第三批次民办学校及各职业学校。
5.符合海拉尔铁路一中杉树班、实验高中珍珠班招收报考条件的考生(资格审核通过的),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市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平台”填报“珍珠班”“杉树班”志愿,参与网上录取;如未被录取,可继续参与后面批次志愿填报。
(有意报考“杉树班”“珍珠班”的考生,请按照杉树班、珍珠班招生文件要求及时报送相关材料予以审核,6月15日前上报完整材料至根河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办,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由招生学校进行,符合条件的考生会被及时告知。)
6.各批次志愿填报严格按照规定开放时间进行,分数达到各批次、各分数段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报;因未按时填报志愿或志愿信息填报有误而导致未被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某一批次录取结束后,已被成功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填报其他批次,未被录取的考生要关注“公告”,按要求填报下一个批次。
7.志愿填报直接影响考生录取,须由考生及家长共同协商决定,考生及家长不能将个人账户、密码告知其他人员。各初中学校、高中学校和教师均不得以任何理由、方式诱导或干扰考生及家长填报志愿。因上述问题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填报志愿时,考生须在监护人指导下慎重选择,所报志愿一经确定,即默认为考生和家长个人主动意愿。因志愿填报失误导致录取出现问题,后果将由考生及家长自行承担。
8.报考中等职业院校的考生,采取网上录取与直接注册入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录取,自普通高中录取开始,各专业志愿填报同步进行。报考中等职业院校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根据个人意愿选择全市任何一所职业院校,最多填报两个专业(分第一、第二志愿)。各职业院校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额满为止。往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学的高中毕业生、退役士兵、在职职工及下岗失业人员可到所选择的职业学校直接注册入学。
“3+2”高职招生由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组织完成录取工作。有意报考“3+2”高职的考生,前期不能填报普通高中学校志愿,否则一经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将无法填报“3+2”高职志愿。
六、招生录取
1.高中录取批次安排
2023年录取时间拟安排在7月18日至25日(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所有考生(不含特长生)的普通高中志愿填报及录取工作均在“全市中考及高中录取平台” (www.hlbe.tlszz.com/hsaph-examinee)
完成,“统招”与“分招”相结合,网上填报志愿,网上实时录取。
全体考生及家长要及时登录“平台”进行相应操作或关注录取公告。
2023年普通高中录取共分4个批次,根河市考生参加3个批次录取。
(1)提前批次
提前一批学校:海拉尔二中(统招和分招),牙克石林业一中(统招和分招)。
提前二批学校: 海拉尔铁路一中杉树班(统招)、海拉尔实验高中珍珠班(统招)。
(2)第一批次
根河二中(统招和分招),海拉尔第一中学(国通语授课班,统)。
根河二中的特长生录取工作在本校普通生录取前完成, 7月15日前完成特长生录取工作。
(3)第三批次
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高中。满洲里市远方中学(统招)、牙克石市光华中学(统招)、牙克石市林原中学(统招)、阿荣旗玉成高中(统招)、鄂伦春自治旗博望综合高中(统招)。
职业类学校志愿填报同时进行。
2.招生录取规则
(1)录取时以录取学校的招生计划、考生志愿、考生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顺次录取,额满为止。在“统招”和“分招”过程中,如计划内出现考生总分相同、末位并列情况,则同时录取。
(2)海拉尔二中、牙克石林业一中“分招”最低控制线由呼伦贝尔市教育局统一划定,根河二中“分招”最低控制线由本旗市教育行政部门划定,一经确定并实施,均不得更改。
(3)民办高中录取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考生可根据个人意愿一次性填报各校的志愿,录取平台根据考生中考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对每个考生所填报的几所学校(按志愿顺序为A、B、C、D)平行志愿依次检索,首先检索考生填报的A学校,如A学校已录满,则看B学校,依此类推,直至考生被某志愿学校录取。如果考生填报的每个志愿学校均已录满,这时如果还有未完成计划的学校进行补录,该考生则可以补报志愿。
(4)高中学校特长生录取继续按原有招生录取方式进行。特长生分为两类,一类是市教育局统一下达的体育特长生和足球特长生,一类是普通高中自行确定占学校招生计划的特长生。执行《2023年呼伦贝尔市普通高中体育特长生(不含足球)招生考试办法》《2023年呼伦贝尔市普通高中足球特长生招生考试办法》规定的录取时间和办法。
各普通高中录取的特长生要严格做好公示告知等确认工作,拟被录取考生名单由旗市教育部门统一汇总,经分管局长审核无误后,于7月15日前上报呼伦贝尔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和基础教育科。已被录取的特长生将不再参与网上填报志愿及录取。计划内特长生占全市统招计划名额。
(5)已通过海拉尔铁路一中杉树班、实验高中珍珠班资格审查的考生,录取时依据考生志愿和学校招生计划,按中考总成绩由高到低一次性录取,不进行补录。
(6)分招调剂由系统自动完成。各初中学校完不成的分招指标将收回,在我市区域内进行调剂(即二次分招)。对于海拉尔二中、牙克石林业一中的分招指标,收回后在我市区域内进行调剂仍然完不成,则由呼伦贝尔市教育局收回在全呼伦贝尔市范围内符合分招条件的考生中统一调配使用。
(7)敖鲁古雅乡鄂温克族猎民子女录取工作在全市统一录取前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占统招计划。从2022年招生入学的初一新生(即2025年中考)起,废止敖鲁古雅乡鄂温克族猎民子女高中“直通车”政策。
七、其他事宜
1.各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新生信息,由呼伦贝尔市教育局发送给各旗市教育行政部门,并直接录入呼伦贝尔市学籍备案系统。根河二中要依照录取名单填写《录取通知书》,在指定时间内报呼伦贝尔市教育局备案,并在《录取通知书》上加盖“呼伦贝尔市教育局普通高中录取专用章”后,向新生发放录取通知书。没有加盖“呼伦贝尔市教育局普通高中录取专用章”的录取通知书一律无效。
2.全部录取工作结束后,呼伦贝尔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将对各普通高中实际招生情况进行人、籍核查,未经呼伦贝尔市教育局录取而自行招生或发放《录取通知书》的一律无效。
3.每个学生只能被一所学校录取。被正式录取的学生须在录取学校指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学校不再进行补录。
4.所有已被普通高中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得采用任何形式改报其他类别学校,否则一律不予注册学籍。
八、工作要求
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不仅政策性强,而且涉及千家万户,直接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各学校务必引起高度重视,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确保在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中统一思想、统一指挥、统一行动。
1.严肃招生纪律。各高中学校要严肃招生纪律,严格遵守以下要求:
(1)严禁以任何虚伪广告欺骗考生和家长;
(2)严禁向考生或家长承诺与招生有关的“优惠条件”;
(3)严禁以任何理由诱导、强迫考生报考某一所学校;
(4)严禁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考生;
(5)严禁招收未经正式录取、无本校学籍的“借读生”;
(6)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
(7)严禁与考生家长签订录取协议,向未被录取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2.加强宣传指导。各初中学校要及时参加相应培训,学习《中考网上填报志愿操作指南》,并通过组织家长培训班、微信、致考生家长一封信等各种渠道进行广泛宣传,确保正式填报志愿前所有学校相关人员、考生和家长理解熟知报考操作办法以及相关要求。学校的招生宣传和广告信息必须经呼伦贝尔市教育局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在媒体上发布。
3.加强人文关爱。正式填报志愿及录取前,各初中毕业学校要横向到底、纵向到边,切实了解所有考生志愿填报的条件保障情况,尤其关爱留守儿童、贫困家庭等特殊群体考生。招生办要协调有关单位积极做好电力供应、网络信号、硬件设施预案。各初中毕业学校要保证学生正常参加中考的权益,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劝离学校。
本方案未尽事宜另文通知。
附件:1.2023年优质普通高中“分招”指标分配表
2.关于2023年“杉树班”“珍珠班”招生的通知
3.2023年根河市中长跑、速度滑冰、滑雪特长生招生办法
4.2023年根河市足球特长生招生办法
根河市教育体育局
2023年5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2023年优质普通高中“分招”指标分配表 |
|||
初中学校 |
海拉尔二中
分招指标 |
牙克石林业一中
分招指标 |
根河二中 |
根河市第一中学 |
4 |
8 |
63 |
阿龙山中学 |
1 |
1 |
10 |
得耳布尔中学 |
1 |
1 |
7 |
金河中学 |
1 |
1 |
8 |
满归中学 |
1 |
1 |
2 |
合计 |
8 |
12 |
90 |
注:本表于5月30日前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第一行空格处填写本地高中分配指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