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21050116152463/202209-00005 |
组配分类: | 基本医疗卫生领域 |
发布机构: | 根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主题分类: | 卫生、体育 |
名称: | 根河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专项行动自查和整改报告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2022-09-09 | 发布日期: | 2022-09-10 |
按照《<关于印发呼伦贝尔市卫健委规范执法行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根河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认真开展了2021年度行政处罚案卷自查工作,现将工作报告如下:
一、自查情况
根河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1年度行政处罚案件结案28起,其中公共场所17起、传染病防治4起(简易程序2起)、非法行医1起、餐饮具消毒3起,职业病3起(简易程序2起)共罚款31000.00元整,稽查科组织开展了案卷评查工作,评查中发现:
一、适用法律基本正确,自由裁量基本合理。所有案件行政处罚均在法定职权范围内行使,处罚依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同时,能够充分考虑违法行为的具体情节、性质、主客观原因、社会危害程度,处罚决定合法合理合情,未发生越权执法情形。
二、案件事实清楚,定性准确。注重对证据材料的整理、收集和保存,包括现场检查、影像资料等,都具备真实性、合法性,使行政行为有据可依。
三、执法程序规范。行政处罚案件都较好的完成了立案审批、调查取证、事先告知、审查决定和送达执行等一系列规范程序,能做到主动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及时告知当事人具有陈述、申辩、要求听证权、申请回避权以及救济途径和期限。
四、执法文书制作较规范。案卷评查中,多数执法文书填写较规范,基本做到了一案一卷,案卷封皮、目录填写、文书资料等较规范,送达回执齐全,印章使用基本正确,案卷装订基本符合要求。
五、存在的问题
本次28个案卷评查整体情况较好,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监督科室在今后的工作中高度重视并加以改进。
(一)处罚主体问题。餐饮具消毒案件经营者和负责人不是同一人,案卷当事人处未标注。
(二)执法程序问题。审批程序不规范。餐饮具消毒案卷适用于听证程程序,在听证告知前未履行审批程序。
(三)文书制作问题。一是执法文书文字表述不准确。公共场所案卷在引用法律依据的“条”、“款”“项”时,表述不准确。二是文书格式不规范。6个案卷部分笔录记录完成处均未注明“以下空白”字样。三是案卷装订不规范。餐饮具消毒案卷卷内材料没有按照顺序排列,且无页码编号。
(四)调查取证问题。有两个案卷缺少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整改情况
参考《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参考标准》,按照行政执法案卷规范情况自查表内容逐项整改,对以上案卷存在的问题一一整改落实,并组织科室培训学习,认真开展规范行政执法、优化营商环境情况自查,主动对标先进,认真查找存在问题、漏洞、短板,对因施策、明确整改时限,扎实落实整改举措,避免再犯同类问题,将案卷质量得到提升。
根河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2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