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152105011615887C/202506-00020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根河市河西办事处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根河市河西街道办事处医疗救助政策解读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2024-08-28 | 发布日期: | 2025-06-03 |
问:什么情况符合医疗救助?
答: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补贴。
问:符合医疗救助如何申请?
答: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书面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申请人),银行卡号,出院结算票据,出院诊断,病历首页。符合低保或特困身份,可现场提供低保或特困证明
问:医疗救助金如何审批?
答:乡镇、街道办事处接到申请后,核实申请人提交材料有无缺漏。需在居委会的协助下进行初步审查、民主评议。将评议结果公示且无异议将材料上报民政部门。民政部门接到申报后,全面审查街道办事处上报的调查材料和审核意见。符合条件的,通知申请人发放医疗救助金;不符合条件的,由受理部门书面通知申请人。
问:医疗救助金如何发放?
答:由市财政局下拨资金,通过银行按季度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