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市直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内蒙古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呼伦贝尔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根河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根河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
事项目录
1.《内蒙古自治区根河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
2024年8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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