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152105011615887C/202505-00017 |
组配分类: | 政策文件 |
发布机构: | 根河市河西办事处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关于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 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地落实的意见》实施方案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2024-10-30 | 发布日期: | 2025-05-08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地落实的意见〉的通知》(食安委发〔2022〕7号)(以下简称《意见》)《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地落实的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内食安委发〔2022〕7号)精神,《呼伦贝尔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地落实的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呼食安委〔2022〕9号)精神,进一步压实食品安全属地责任,确保工作真正落地见效,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建立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要求的有力举措,是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是对食品安全责任制的拓展和深化。《意见》的实施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和党政同责要求、推动食品安全监管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创新实践,是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推动《地方党政领导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有效落实、增强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汇聚各方监管合力、形成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的创新实践。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以高度政治自觉,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切实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地落实,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工作任务
推动全市食品安全工作实施分层分级、层级对应包保工作机制,建立包保主体和包保干部台账,督促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对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进行全覆盖包保督导,实现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有效防控。各级包保干部每季度对包保企业进行一次督导,落实“三个清单”“一个承诺书”,进一步压紧压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严防严控严管食品安全风险。
三、工作部署
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分层分级工作机制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开展具体工作。
(一)制定工作方案,强化动员部署(2022年10月)
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收到《意见》后,第一时间主动向本级党委、政府和食药安委领导报告情况,第一时间成立领导机构,组建工作专班,制定本地区贯彻落实方案,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将《意见》精神传达到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将思想统一到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决策部署上来,确保各项工作全面推开。
(二)全面摸清底数,确定包保范围(2022年11月12日)
1.党委、政府要明确市、乡镇(街道)、村三层包保干部的范围、数量。包保干部范围一般为党委、政府班子成员和相应职务职级的干部、村两委成员。市食品安全办根据包保比例,视情调整确定包保干部范围,保证所有包保主体都有对应的包保干部、包保比例切合实际,但均不得用市场监管人员代替包保干部。包保主体特别多的乡镇办事处,可以通过委托授权等方式适当扩大包保干部范围。依次建立旗县、乡镇(街道)、社区三层干部统计档案(附件1)。
2.组织对本行政区域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分布、规模、业态等全覆盖摸底调查,细化包保主体分级标准,统计各地区食品生产、经营和餐饮服务企业信息,按照食品企业划分标准(附件2)和属地管理原则,将不同地区的食品企业划分为A、B、C、D四级,建立食品企业档案(附件3)。
(三)建立责任清单,实行台账管理(2022年11月20日)
按照细化的包保主体分级标准,组织建立三级包保主体台账,明确联系人;确定市、乡镇(街道)、社区领导干部名单,实行台账管理。按照层级对应要求,组织建立市、乡镇(街道)、社区领导干部责任清单(附件4)和任务清单(附件5)。对包保主体数量较多的乡镇办事处,可依据包保主体数量调整包保干部范围,可由旗市区领导、乡镇办事处领导、社区干部进行包保。
(四)签订“承诺书”,落实包保责任(2022年12月5日)
组织包保干部同本级党委或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社区主要负责人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书》(附件6),并逐级建立“三单一书”(责任清单、任务清单、督查清单,责任与任务承诺书)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将电子档案上传至上一级食药安办。市食药安办建立全区包保制度电子档案。
(五)加强宣传培训,解读工作机制(2022年11月—12月)
组织开展市、乡镇(街道)、社区领导干部、包保干部轮训,讲解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包保任务和具体应用操作。
(六)做好工作对接,开展督导督查(2022年12月底)
要明确具体联络人,协调做好包保干部与包保主体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以及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相关人员的衔接工作。各级包保干部做好与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对接工作,按照任务清单内容进行督导,12月底之前对包保主体至少开展1次督导。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负责收集汇总督导企业任务清单(附件7)留存备查。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于12月开展全市督查,督查结果将纳入《乡镇街道领导班子综合考核指标》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于11月12日前将市食药安办工作专班信息表(附件8)报送至呼伦贝尔市食药安办。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依据《意见》要求,成立领导小组,组建工作机构,明确职责任务,实体化运行,集中力量、集中攻坚,及时研究解决遇到的问题,确保有力有序完成各项任务,逐步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二)及时报送数据。要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逐级上报责任清单、任务清单、督查清单、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书。要及时更新包保干部、包保主体信息,确保数据完整规范。
(三)组织实施督查。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组织建立督查组,通过“四不两直”等方式,督查下级包保干部履职情况(各级包保干部须照单履职、挂图作战,每季度对包保主体至少开展1次督导,重要节假日、重点时段应增加频次)。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落实,督查情况逐级上报。
(四)强化评议考核。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将分层分级工作机制落实情况纳入《乡镇街道领导班子综合考核指标》。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在评议考核中适当加分鼓励;对工作推进不力的,予以考核扣分或降级评价。
(五)严守工作纪律。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督促提醒包保干部,严格按照任务清单开展督导,不得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得随意加重企业负担;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遵守廉政纪律,不得违规收受企业财物、接受企业宴请;力戒形式主义,杜绝层层陪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