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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2105011615991G/202505-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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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根河市森工办事处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森工街道城镇低保和特困人员审核审批工作办法(暂行)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02-09 发布日期: 2025-05-19

森工街道城镇低保和特困人员审核审批工作办法(暂行)

发布时间:2025-05-19 09:42 来源:根河市森工办事处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

森工街道城低保和特困人员审核审批

工作办法(暂行)

为进一步深化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简化办事流程,优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审核确认程序,按照《呼伦贝尔市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呼民政发〔202368号)《呼伦贝尔市特困人员认定办法》(呼民政发〔2023〕88号)文件精神,结合森工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低保及特困人员认定工作应当遵循应救尽救,应养尽养严格规范,高效便民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稳步推进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机制改革,进一步简化办理环节、精减申报材料,提高审核确认时效,增强社会救助精准度;使“谁调查、谁审核、谁确认、谁负责”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推动民政职能转变,做到低保和特困审核确认、监督管理职能有效分离,主动服务基层,提升工作成效,实现“识别更加精准、救助更加及时、兜底更加密实、监管更加有力、服务更加便民”的目标。

二、工作职责

(一)居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负责本社区低保和特困日常管理工作,协助街道办事处做好低保和特困申请受理、收入核算、公开公示、动态管理、政策宣传、群众诉求答疑以及救助对象委托申请等工作。

(二)街道办事处。森工街道办事处为市人民政府授权审核审批低保和特困的责任主体,履行申请受理、调查公示、审核审批、动态管理等职责。实行领导包社区责任制,对核算评估审核认可。做好低保和特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对信访、投诉举报或需要调查的,在规定时限内调查处理。对近亲属申请对象进行入户调查,落实备案管理,并报市民政局备案

三、工作措施

(一)下放确认权限。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经市人民政府授权,将低保和特困审核确认权委托下放到森工街道办事处实施,直接按程序进行审核确认。

(二)简化办理环节优化低保和特困审批办理流程,简化审核确认环节,减少低保和特困审核确认环节,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

(三)加强便民服务。最大限度简化低保和特困审核确认证明材料。对可以通过部门内部调查或信息核查方式办理的,不再要求申请对象提供。推进公安、医保、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税务、卫健、社保、残联以及人民银行、车管所、不动产登记中心等信息数据共享,适时核对车辆、房产、工商登记、缴税登记、医疗等家庭重要信息,前置核对“关口”。

(四)增强经办能力。加强社会救助能力建设,开展社会救助业务培训,推进救助档案电子化管理。

四、办理流程

(一)申请。户籍在森工街道或居住在森工街道(持有居住证后稳定居住1年以上)的人员可以向所在社区提出低保和特困申请。申请时提交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残疾证、疾病证明、“一”银行账号和《社会救助申请书》、收入证明承诺书等材料,授权并自愿接受社会救助经办机构和核对机构对其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进行核查。申请人与社区干部、社会事务办工作人员、分管领导有近亲属关系的,应当如实申明,按规定完成近亲属审查备案。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社区居委会代为申请。

(二)审查核对1.近亲属审查。办事处建立社区干部、低保经办人员、社事办工作人员、分管领导近亲属成员信息库,凡申请低保均要通过近亲属成员信息库进行比对,核实申请人与低保经办人员和社区干部、相关工作人员是否近亲属关系。如申请人与社区干部、社事办工作人员、分管领导等是近亲属关系的,由社会事务办公室入户调查,核实其家庭经济情况,按规定履行进亲属备案程序。入户调查不得少于2人。2.入户核查。社会事务办公室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按照社区上报的低保和特困申请名单,组织人员开展低保家庭的入户核查,切实掌握家庭收支情况和财产状况,核算家庭经济状况是否符合应纳入低保条件。入户核查时填写《入户调查表》《低保家庭人员情况表》。入户调查要做到收集信息资料准确,填写内容真实、调查人和申请人签字真实、家庭情况记录全面。3.家庭经济核查。在入户核查的同时,同步开展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家庭经济核查按照《呼伦贝尔市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程序开展。申请低保和特困家庭,必须通过家庭经济核对,家庭经济核对结果应作为认定对象的参考依据。4.公示。低保和特困审核小组应当在会议决定5个工作日内,根据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入户调查、民主评议等情况,在申请人所在社区的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时间不计入工作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街道办事处应当重新组织调查核实。各社区利用社区居务公开网站,社区公开栏微信群,全方位宣传低保办理流程,定期公示本社区低保户享受等级、人口、金额等信息。

(三)审核确认。按文件要求成立森工街道低保和特困审核小组

  长:赵云峰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    人大工委主任 

  员:姜守福  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

姜雪莲  沿山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王翠翠  林电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平秀红  红旗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新兴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鲍文强  沿山社区党支部纪检委员

   林电社区党支部纪检委员

   红旗社区党支部纪检委员  

   新兴社区党支部纪检委员

审核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会议召集及记录,办公室主任由姜守福兼任。审核小组召开评审会对前期的办理过程进行全面核定,对申请家庭是否给予低保和特困救助提出审核意见。对确定拟纳入低保和特困对象,在确认结果上签字确认,对确认中发现有异议的,应再次组织入户核查。评审结束后,审核小组组长在低保和特困审核确认表上签署审批意见,社会事务办负责将审批结果录入内蒙古自治区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并将审批通过的低保和特困名册在审批结束2日内报市民政局备案。低保和特困审核小组会议需要邀请街道纪工委全程监督。

(四)备案审查。经街道办事处低保和特困审核小组审核后的人员名单,上报市民政局备案审查,经市民政局审查无误后及时发放低保金和特困补助。同时,接受市民政局入户抽查复核和年度评估考核。

(五)管理和监督。社区应当对申报人提供的家庭人口、收入和财产情况等基本信息进行定期核实,如上述情况发生变化应当及时告知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定期联合社区工作人员对低保及特困家庭进行信息核实。对短期内变化不大的家庭,由社会事务办公室联合社区每年核查一次。对收入来源不固定的家庭,由社会事务办公室联合社区每半年核查一次。街道纪工委按照监督执纪要求,根据低保发放清单,不定期采取电话回访、入户走访等方式进行抽查,随时了解低保户家庭情况,对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将严肃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追责问责。各社区纪检委员全程参与低保复核工作,充分发挥前哨监督作用,看家庭实际生活状况,听经济来源情况,查收入来源、身体状况、子女状况等情况,问周围邻居其生活状况等,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对上报虚假信息的申请人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低保家庭变化核查情况提交森工街道低保和特困审核小组评议通过后上报市民政局调整。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社区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配齐配强工作人员,科学整合包保干部、社区干部队伍等,确保此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强化工作调度。要切实加强对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工作调度,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对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市民政局报告,及时总结工作中的经验教训,为更好推进审核确认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三)完善管理制度。社会事务办公室建立健全城镇低保和特困人员各项管理制度,加快形成办事处领导、社会事务办牵头、社区协作、社会力量参与的良好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