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152105011615641A/202501-00004 |
组配分类: | 实施情况 |
发布机构: | 根河市金河镇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名称: | 根河市金河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2025-01-02 | 发布日期: | 2025-01-02 |
根据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求,近日,根河市金河镇副镇长郑彦海带领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入户下发《房屋建筑存在安全隐患告知函》及专业机构安全鉴定报告,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根河市金河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工作人员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逐一上门入户,并出示《房屋建筑存在安全隐患告知函》及专业机构安全鉴定报告。告知房屋产权人和实际使用人是房屋安全第一责任人,自告知书下发之日起,应积极主动排查自建房存在的安全隐患,针对隐患及时进行修整。
下一步,金河镇人民政府将继续加大巡查和管控力度,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及时整改到位,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处,全力抓好房屋安全生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