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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根河市司法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设立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的公告 文号:
成文日期: 2025-05-23 发布日期: 2025-05-23

关于设立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5-23 12:04 来源:根河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

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规范行政执法的决策部署,拓宽行政执法监督渠道,广泛收集行政执法问题线索和企业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建议,提升涉企行政执法监督效能,努力营造有利于企业发展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4〕14号)和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有关要求,拟在全市范围内设立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以下简称“联系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联系点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

负责人

1

根河市佳又多超市

李培知

2

内蒙古鑫源律师事务所

黄建家

二、设立依据

(一)具有较强的依法治理、依法经营以及诚信守法意识和能力;

(二)具有一定的行业或区域代表性,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行为有一定了解;

(三)自愿承担社会责任,能积极参加调研、座谈、观摩交流等行政执法监督活动。

三、联系点工作职责

(一)向市司法局反映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特别是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在本企业、本行业的执法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

(二)对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违法、不当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记录发现的违法违规线索等有关情况,协助查处违法、不当行政执法行为;

(三)及时向市司法局反映其了解的社会各界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建议;

(四)应邀参加市司法局组织的行政执法监督活动,接受问卷调查,协助收集涉及行政执法的社情民意,提供企业行政执法的有关数据资料等;

(五)其他有关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事项。

三、市司法局主要职责

(一)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电话或书面征询意见等形式,及时听取联系点对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的意见建议;

(二)及时解答联系点有关行政执法问题的咨询,组织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对联系点涉及行政执法的工作进行指导帮扶,帮助预防行政违法问题;

(三)及时处理联系点反映的行政执法问题,必要时进行现场核实,依法制发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决定书,督促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及时进行纠正;

(四)督促有关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查处联系点反映的违法问题;

(五)对联系点反映的行政执法普遍性、突出性问题进行系统分析论证,采取相应措施研究解决;

(六)其他有关执法监督工作事项。

根河市域内企业如有行政执法问题线索、针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建议,可向联系点反映,也可通过电话、邮箱方式直接向市司法局反映。

电话:5228148

邮箱:ghssfjqylxd@163.com

根河市司法局

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