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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21050116153694/202506-0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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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根河市审计局 主题分类: 其他 / 其他
名称: 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文号:
成文日期: 2025-06-13 发布日期: 2025-06-13

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发布时间:2025-06-13 15:23 来源:根河市审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



填报单位:根河市审计局                                                  填报日期2025年5月20日

序号

事项名称

事项类型

法律法规依据

主管部门

实施层级

备注

1

对拒绝或者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的,或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拒绝、阻碍检查的处罚

行政处罚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2021年主席令第100号公布,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第四十七条

 2.【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2010年国务院令第571号,2010年5月1日起施行)第四十七条

呼伦贝尔市审计局

自治区本级、盟市级、旗县级审计机关

 

2

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2021年主席令第100号公布,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十条

 2.【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2010年国务院令第571号,2010年5月1日起施行)第四十九条

呼伦贝尔市审计局

自治区本级、盟市级、旗县级审计机关

 

3

封存有关资料和违反国家规定取得的资产

行政强制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2021年主席令第100号公布,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八条

呼伦贝尔市审计局

自治区本级、盟市级、旗县级审计机关

 

4

通知暂停拨付有关款项

行政强制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2021年主席令第100号公布,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八条

呼伦贝尔市审计局

自治区本级、盟市级、旗县级审计机关

 


填报人: 乌日娜                                                                           联系电话:17647052497

注:1.事项类型包括:行政监督检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等;

2.法律法规依据要填写依据规范全称,并具体到条款序号;

3.实施层级包括:自治区本级、盟市级、旗县级、乡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