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1521050116153694/202506-00012 |
组配分类: | 其他专项信息 |
发布机构: | 根河市审计局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其他 |
名称: | 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2025-06-13 | 发布日期: | 2025-06-13 |
填报单位:根河市审计局 填报日期:2025年5月20日
序号 |
事项名称 |
事项类型 |
法律法规依据 |
主管部门 |
实施层级 |
备注 |
1 |
对拒绝或者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的,或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拒绝、阻碍检查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2021年主席令第100号公布,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第四十七条 2.【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2010年国务院令第571号,2010年5月1日起施行)第四十七条 |
呼伦贝尔市审计局 |
自治区本级、盟市级、旗县级审计机关 |
|
2 |
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2021年主席令第100号公布,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十条 2.【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2010年国务院令第571号,2010年5月1日起施行)第四十九条 |
呼伦贝尔市审计局 |
自治区本级、盟市级、旗县级审计机关 |
|
3 |
封存有关资料和违反国家规定取得的资产 |
行政强制 |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2021年主席令第100号公布,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八条 |
呼伦贝尔市审计局 |
自治区本级、盟市级、旗县级审计机关 |
|
4 |
通知暂停拨付有关款项 |
行政强制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2021年主席令第100号公布,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八条 |
呼伦贝尔市审计局 |
自治区本级、盟市级、旗县级审计机关 |
|
填报人: 乌日娜 联系电话:17647052497
注:1.事项类型包括:行政监督检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等;
2.法律法规依据要填写依据规范全称,并具体到条款序号;
3.实施层级包括:自治区本级、盟市级、旗县级、乡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