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152105011615991G/202608-00003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 发布机构: | 根河市森工办事处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政策解读 | 文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2026-08-13 | 发布日期: | 2026-08-13 |
2021年9月1日修订实施版《安全生产法》,是街道开展安全生产属地管理、综合治理、隐患整治、督导检查的根本法律依据。
一、街道核心法定职责
根据安全生产法及基层监管职责规定,街道办事处承担属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核心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主要履职内容如下:
1.统筹辖区安全生产综合治理
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对辖区安全生产工作负属地监管责任,统一领导辖区安全生产、消防、燃气、老旧小区、沿街商铺、小微企业、养老托育、商超门店等领域安全治理工作。
2.常态化排查整治辖区安全隐患
街道、社区负责网格化日常巡查排查,覆盖辖区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及居民区公共安全:
•沿街商铺、小作坊、便利店、餐饮门店;
•小区消防通道、楼道堆物、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
•老旧设施、燃气使用、用电用火、出租房安全;
•辖区企事业单位、物业、第三方服务机构日常安全管理。
对排查出的一般隐患当场督促整改、闭环销号;重大隐患及时上报区级行业主管部门,跟踪督办、动态清零。
3.督促辖区单位落实主体责任
街道不替代行政执法,但承担督导、检查、宣传、督促职责:
•督促辖区企业、商户、物业公司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督促落实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督促开展员工培训、日常巡检、应急演练、台账留存;
•对屡改屡犯、隐患突出单位开展约谈提醒、挂牌警示、重点盯防。
4.安全宣传教育与基层治理
承担辖区安全生产普法宣传、入户宣讲、警示教育职责:
•进社区、进小区、进商铺、进家庭开展安全科普;
•常态化开展防火、防爆、防燃气泄漏、防触电、防高空坠落、防灾减灾宣传;
•组织社区网格员、物业、志愿者开展基层安全共治,筑牢末端防线。
5.应急值守与事故先期处置
街道负责辖区突发事件先期处置、现场管控、人员疏散、信息上报:
•健全街道、社区两级应急预案;
•落实节假日、汛期、极端天气24小时值守;
•发生险情或事故第一时间到场处置、疏散群众、上报区政府及行业部门,配合开展事故善后与调查工作。
二、街道“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地要求
1.主要负责人: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为辖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统筹部署、定期调度、带队检查、解决重难点安全问题。
2.分管领导:分管安全领导具体抓落实,常态化组织巡查、专项整治、隐患督办、教育培训。
3.班子其他成员:按照分管领域、包片社区落实安全职责,业务工作与安全生产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4.社区/网格员:落实网格属地巡查、隐患上报、宣传劝导、台账登记,实现隐患早发现、早制止、早上报、早整改。
三、基层重点监管领域
结合街道实际,新法重点强化基层民生安全、小微场所安全、公共区域安全,街道核心管控:
1.九小场所:餐饮、商超、民宿、小作坊、美容美发、棋牌室等小微经营场所消防、用电、用气安全;
2.居民小区安全:消防通道畅通、楼道清理、电动车治理、消防设施完好、物业履职;
3.出租房与群租房:违规住人、私拉乱接、明火作业、消防隐患整治;
4.公共设施安全:老旧管线、围挡护栏、路面设施、户外广告安全排查;
5.重点人群场所:养老机构、托育机构、校外培训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
四、街道年度常态化落实举措
1.每月开展辖区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网格化巡查;
2.每季度召开安全工作例会、研判风险、部署整治行动;
3.节假日、重大活动、极端天气开展全覆盖排查整治;
4.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普法、入户宣讲、警示教育;
5.建立隐患台账、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实现动态清零;
6.督促辖区单位完善制度、培训、演练、防护措施,压实主体责任;
五、总结
新《安全生产法》对基层属地治理提出刚性要求,街道办事处核心职责是:守属地、抓排查、督整改、广宣传、保稳定、急处置,通过网格化精细化治理,消除小微隐患、堵住基层漏洞,防范化解辖区各类安全风险,保障辖区居民生命财产安全与辖区安全形势持续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