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正向激励、有效引导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由河东街道办事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机关各部门、社区公开情况进行考核。
三、考核内容
根据政务公开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及年度工作要求确定,包括但不限于:
1.政务公开组织管理情况;
2.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3.政务公开工作计划安排情况;
4.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情况;
5.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等工作开展情况;
6.依申请公开情况及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四、考核实施
(一)考核时间
政务公开绩效考核工作与本级政府绩效考核工作同步开展。
(二)考核对象
政务公开绩效考核对象与本级政府绩效考核对象一致。
(三)考核方式
绩效考核工作采用机关各部门、各社区自查自评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评价的方式进行。
1.自查自评:被考核部门应对照绩效考核内容,全面梳理总结年度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成效、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2.领导小组考核: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应根据绩效考核要求,通过实地检查、查阅资料、网上核查等方式进行检查指导和考核。
五、考核结果
(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自查自评和考核结果,提岀绩效考核等建议。
(二)政务公开绩效考核结果应纳入本单位年度绩效考核。
(三)对在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被考核部门应及时整改,并作为下一年度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加以推进。
六、监督管理
对未按要求开展政务公开绩效考核工作,符合追责情形的,应按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