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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组成机构
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政务流程

    市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是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人事和劳动保障的工作部门。为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地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人事和社会保障管理的政策、法规,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接受社会的监督,规范行政行为,现将政务流程公开如下:

    人事局政务流程:

    一、公务员考录工作

    工作职责: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规范实施公务员制度,以及上级有关国家公务员考录的规定和办法,组织全市范围内的行政机关公务员考录工作。

工作程序:根据用人单位的编制和职位空缺情况,审核并负责上报录用公务员计划;制定录用公务员工作方案,组织指导报名、考试、考核、体检和录用等工作。

    二、干部任免工作

    工作职责:按照国家公务员职务任免、职务升降的暂行规定及市政府干部任免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负责市政府管理的行政机关及所属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任免、考核及相关的审核备案工作。

    工作程序:受理各行政主管机关提出任免呈报事项;依照有关文件规定,对任免职务的各项内容、任职职位、基本条件等情况进行审查;组织对任免对象的考核,并形成详实的考核材料,提出使用意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交有关领导集体讨论决定,发布任免职务的通知。

    三、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

    工作职责: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制定人才培养、引进、使用政策;负责市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负责全市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推荐上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卫生师级资格的组织推荐工作;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组织评审、核准、备案工作。

    工作程序:安排部署全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对晋升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后,报上级主管局参加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推荐;批准组建各专业初级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指导评委会依据自治区颁发的各专业初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开展评审工作,归纳整理各种评委会评审情况,提请局务会议进行核准;依据国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试行条例》和《呼盟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的若干规定》,对评审中级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推荐,对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进行备案核准。

    四、公务员培训工作

    工作职责:依据上级有关要求,负责全市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更新知识、专业知识培训工作。

    工作程序:制定培训计划,组织、协调、指导各有关部门做好各项培训工作。

    五、机关事业工资工作

    工作职责: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整工资标准、正常晋升工资的业务指导并具体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各种补贴、奖金的综合管理和实施工作;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整工资、各种津贴、补贴的审批工作;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工资的确定及转正定级的审批工作。

    工作程序:依据文件规定审核工资档案、标准、档次、等级、任职资格文件、聘任文件及证书、学历、工龄、年度考核材料等,办理工资审批手续。

    六、职工离退休、退职审批工作

    工作职责:根据国家、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和根河市有关政策,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离退休、退职的审批工作。

    工作程序:受理职工离休申报、审核、形成详实的材料,上报呼伦贝尔市人事局审批,发放证书;全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退休、退职的程序为审核、审批,颁发退休证书。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政务流程

    一、劳动争议仲裁工作
工作职责:承担全市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出的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及上级指定的劳动争议案件的办案工作。

    工作程序:受理(当事人书面申请,决定是否立案,送达立案或不予受理通知书);仲裁准备(组成仲裁庭,审阅申诉答辩材料,调查收集证据,查明争议事实,拟定处理方案,提请仲裁委员会决定);案件审理(决定开庭时间、通知当事人、开庭审理,调解、裁决、撰写、下达、送达仲裁文书);结案(填写《仲裁结案审批表》立卷归档)。

    二、劳动监察工作

    工作职责:宣传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督促单位和劳动者贯彻执行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对全市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监督检查,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规定的行为;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有关调整劳动关系的监督检查。

    工作程序: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案件,由两名以上劳动监察人员共同进行,并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监察证件。具体程序为:登记立案—调查取证—处理(处罚)—结案。

    三、社会保险工作

    工作职责:根据国家、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和根河市有关政策,负责全市职工退休、退职审批、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认定、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资格审查及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政策贯彻、落实、制定发布工作。

    工作程序:受理全市企业职工退休、退职审批;受理全市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认定、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资格审查、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政策标准咨询申报、审核、审批,并形成详实的材料。按有关程序规定上报呼伦贝尔市审批、复核、认定和本市审核、审批、认定,并颁发有关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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