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职能职责:
(一)
贯彻落实林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平衡;
(二)
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案件;
(三)
依法监督管理木材凭证加工、运输;依法负责林地、林权管理,主管森林资源的有偿使用和监督林地合理开发利用;
(四)
监督、检查、组织、协调全市森林防火工作,负责机推市内五个大岭和普烧国铁两侧防火道任务,负责编制森林防火规划和防火工作预案;
(五)
主管全市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组织野生动物资源调查,建立野生动物资源档案;
(六)
依法开展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预测预报工作,开展森林植物的产地检验和调运检疫,防止检疫对象及危害性病虫、植物人传播;
(七)
依法开展种苗生产经营活动;
(八)
组织指导全市义务植树和四旁绿化工作,指导基层林业工作站工作;
(九)
负责林业宣传工作和林业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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