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领导致词 根河概况 旅游观光 敖乡专栏 政务信息 投资指南 物产资源 根河新闻 情系根河
 
 
 
旅游观光
敖乡专栏
物产资源
投资指南
友情链接
情系根河
更多……
 
首页 > 政府机构 > 政府组成机构


中区直部门
 气象局
 

    职能职责:

    根河市气象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业务建设的组织实施;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探测资料的汇总、传输;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监测,预报服务工作,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并对重大灾害作出评估,为本级人民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火险气象等级预报等专业气象预报的发布。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人工影响天气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管理工作,组织管理雷电防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对可能遭受袭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安装的雷电防护装置的检测工作。

    组织开展气象法制宣传教育,负责监督有关气象法规的实施,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会同地方党委和人民政府做好本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承担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便民服务 市长信箱 留言板
 
 
主办单位:内蒙古根河市人民政府
网站维护:内蒙古根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0470-5234293 传真:0470-5234293 地址:内蒙古根河市 邮编:022350
http://www.genhe.gov.cn E-mail:info@genhe.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