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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区直部门
 盐务局
 

职能

一、贯彻实施盐业法规、政策:  

二、 具体承担盐政管理,盐政执法任务:   

三、保障食盐专营,工业用盐供销和价格管理办法的实施:

四、提出盐业发展计划、规划及相关政策:

五、根据各级政府价格管理权限规定,协助财税价格部门提出盐的价、税政策建议:

完成国家盐业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各项盐业行政任务。

职责:

一、宣传盐业法规、规章,并对其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制止和纠正盐业违法行为,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三、受理盐业行政复议;

四、受理对盐业违法行为的举报;

五、受理盐业行政纠纷;

六、完成上级盐业主管部门交办的盐政执法和案件查处任务;

七、做好盐政执法基础管理工作:认真搞好盐政执法统计及统计分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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