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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政办字(2004)129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

    各办事处、市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更好开展城镇环境综合治理月活动,改善城市环境,营造更加适宜创业发展和生活居住的城市环境,以整洁的城市环境迎接撤旗设市十周年庆典,市政府要求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各经营户认真做好以下几点:

    一、市政府决定在8月6日、13日、20日开展市区环境卫生治理突击日活动,清理迎宾路、红旗路、中央路等市区主要路段,奥林匹克广场、世纪广场等市区主要场所的杂草、白色垃圾。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各经营户要积极行动起来,组织本部门干部职工按时完成分担区清理任务。

    二、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临街各单位要主动铲除门前人行道缝隙、路牙石和门市房台阶底部、墙角的杂草,清除人行道外侧的积土和杂物。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各经营户要彻底打扫室内外卫生,做到窗明几净,院落干净整洁。

    三、龙凤大厦、百货大楼、世纪广场、顺通批发市场等重点地段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要实现定点停放,彻底解决车辆乱停乱放影响交通和市容的问题。

    四、硬化路两侧禁止乱垦乱种、堆放杂物和建筑垃圾,主要街道两侧居民住户的板帐子要整齐美观,禁止占道路施工、占道摆摊设点、骑门经营、乱搭乱建行为。

    市政府要求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各经营户积极行动起来,按时完成责任区和分担区的杂草、杂物清理任务。活动开展后将组织联合检查验收组,对各单位城市环境综合治理情况进行督查。对整治任务完成不彻底、治理不达标的,限期整改,确保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OO四年八月四日


主题词:城市环境 整治 通知

抄送:市委、人大、政协、纪检委办公室。

根河市政府办公室 2004年8月4日印发

共印3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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