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正在使用
长者浏览模式
部门动态

统筹应用社保基金 保障参保群众权益

发布日期:2024-02-01 10:05 来源:根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要求,2024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面实行盟市级统筹,即保险费收入征缴和待遇支付等工作改为呼伦贝尔市级社保经办机构经办,旗县级社保经办机构采用“综合柜员制”模式,在业务系统中办理参保登记、保险费收缴衔接、基金申请和划拨、待遇支付、待遇领取资格确认、宣传咨询、举报受理等基础工作。

2024年1月,我市已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结余统一上划至呼伦贝尔市财政部门,由呼伦贝尔市级人社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批后统筹运用。2024年6月底前,做好过渡期内盟市级与旗县级经办业务对账工作,稳步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代发养老金模式的过渡,并逐步完善旗县级经办机构备查登记等工作。

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盟市级管理是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完整的重要举措,社保中心将全面落实上级要求,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在实施中及时解决疑难问题,实现统筹级次改革工作的平稳过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