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风涛身份证号:(1521261970XXXX0627)申请被继承人王春刚亡后遗留位于根河市新华家园1号楼一单元1层101号房屋壹幢继承登记(该房屋建筑面积为82.04㎡,房屋建筑结构砖木)
我中心对此继承行为予以公告,若有异议,请于此公告刊登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我中心反映(联系电话:5233478),到期无异议我中心将依法为刘风涛办理不动产登记。
根河市不动产调查登记中心
2024年7月1日
上一篇: 付忠房屋所有权证遗失公告
下一篇: 王明泽房屋所有权注销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