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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公告

刘风涛继承公告

发布日期:2024-07-01 11:56 来源:根河市不动产调查登记中心 浏览:

刘风涛身份证号:(1521261970XXXX0627)申请被继承人王春刚亡后遗留位于根河市新华家园1号楼一单元1层101号房屋壹幢继承登记(该房屋建筑面积为82.04㎡,房屋建筑结构砖木)

我中心对此继承行为予以公告,若有异议,请于此公告刊登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我中心反映(联系电话:5233478),到期无异议我中心将依法为刘风涛办理不动产登记。





根河市不动产调查登记中心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