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爱明身份证号:(1521261974XXXX0014)申请被继承人张云亡后遗留位于根河市宜居小区(东区)3号楼5单元303室、9号楼2单元202室房屋俩幢继承登记(该房屋建筑面积分别为52.44㎡、67.55㎡,房屋建筑结构混合)
我中心对此继承行为予以公告,若有异议,请于此公告刊登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我中心反映(联系电话:5233478),到期无异议我中心将依法为张爱明办理不动产登记。
根河市不动产调查登记中心
2024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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