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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公告

宋德祥、王继娥房屋所有权证遗失公告

发布日期:2024-07-11 10:49 来源:根河市不动产调查登记中心 浏览:

经根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产权查询确认金河镇二委产权所有人:宋德祥、王继娥身份证:1521261948xxxx1518、1521261947XXXX1522)

因本人保管不当遗失房屋所有权证1本,产权证号:(17087),面积为62.00㎡,房屋建筑结构:砖木。设计用途:住宅。

现予以声明作废。

如有异议,请于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根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办理该产权证注销及补办手续。


根河市不动产调查登记中心


2024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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