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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公告

王奎生继承公告

发布日期:2024-07-19 15:46 来源:根河市不动产调查登记中心 浏览:

王奎生身份证号:(1521261938XXXX0637)申请被继承人安慧英亡后遗留位于根河市安居廉租住宅小区1号门市楼12号、根河市宜居小区(东区)11号楼4单元301室、根河市兴安小区5号楼车库5,房屋叁幢继承登记(该房屋建筑面积为107.18㎡、96.76㎡、18.34㎡,房屋建筑结构:混合)

我中心对此继承行为予以公告,若有异议,请于此公告刊登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我中心反映(联系电话:5233478),到期无异议我中心将依法为王奎生办理不动产登记。





根河市不动产调查登记中心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