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权人吴淑珍申请注销位于内蒙古自治区根河市牛耳河中央路光明街195号该房屋所有权证号为127021200354,面积为64.00㎡房屋建筑结构:砖木。现予以声明。
如有异议,请于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根河市不动产调查登记中心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办理该产权注销登记。
根河市不动产调查登记中心
2024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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