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虹梅身份证号:(1521261967XXXX0628)申请被继承人李长海后遗留位于根河市宜居小区(东区)2号楼5单元102室、103室,房屋俩幢继承登记(该房屋建筑面积分别为34.9㎡、46.94㎡,房屋建筑结构:混合)。
我中心对此继承行为予以公告,若有异议,请于此公告刊登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我中心反映(联系电话:5233478),到期无异议我中心将依法为李虹梅办理不动产登记。
根河市不动产调查登记中心
2024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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