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权人张久民申请注销位于内蒙古自治区根河市得耳布尔镇团结路兴安街133号该房屋所有权证号为127031500416,面积为42.00㎡房屋建筑结构:砖木。现予以声明。
如有异议,请于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根河市不动产调查登记中心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办理该产权注销登记。
根河市不动产调查登记中心
2024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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