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淑媛身份证号:(1521261940XXXX1569)申请被继承人孟广润遗留位于根河市金河镇建设街10号楼1单元402(原地址六居委)房屋壹幢继承登记(该房屋建筑面积为:50.63㎡,房屋建筑结构:砖混)。
我中心对此继承行为予以公告,若有异议,请于此公告刊登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我中心反映(联系电话:5233478),到期无异议我中心将依法为赵淑媛办理不动产登记。
根河市不动产调查登记中心
2024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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