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清林身份证号:(1521261963XXXX0311)申请被继承人林淑芬遗留位于根河市兴安小区21号楼2单元602室壹幢继承登记(该房屋建筑面积为:49.79m2,房屋建筑结构:混合,用途:住宅)。
我中心对此继承行为予以公告,若有异议,请于此公告刊登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我中心反映(联系电话:5233478),到期无异议我中心将依法为李清林办理不动产登记。
根河市不动产调查登记中心
2024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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