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权人付明德申请注销位于内蒙古自治区根河市友林胡同13号,该房屋不动产权证号为:127020901046,面积为49.0㎡,房屋建筑结构:其它。现予以声明。
如有异议,请于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根河市不动产调查登记中心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办理该产权注销登记。
根河市不动产调查登记中心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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