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是《食品经营许可》“两证合一”以来首次开展《食品经营许可》延续工作。为顺利开展此项工作,确保经营者不漏延,审批部门许可核发及时,市场监督管理局就该项工作提前做了安排和部署。
一是积极与呼和浩特市软件开发运维组沟通,提前做好行政审批系统、企业端申请系统的申请材料上传节点、流程结转节点、核查审批节点等安装调试工作。
二是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实施办法》的要求,编制一次性告知和办事流程图等文书,要求经营者应当在食品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原发证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的延续申请材料。此次延续工作如申请人提交材料符合法定形式,并做出经营条件未发生变化的声明,市场监督管理局可当场做出准予延续许可的决定。
三是积极与各乡镇所及有关股室联系,将此项工作的法律依据、审批系统操作、工作要求等相关信息进行传达,确保工作的顺利实施。
该项工作的提前安排部署为《食品经营许可》延续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推动了“放管服”改革工作的有效实施,同时也为广大经营者提供便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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