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工作,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有力推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困难群众救助衣食冷暖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是维护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地基本性制度安排。
一、深化最低生活保障规范管理.市财政局坚持以人为本,继续优化支出结构,不断加大民生领域的投入,向社会事业发展的薄弱环节倾斜,向困难地区基层和群众倾斜,着力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长效机制。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加快资金申请拨付程序,积极推行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事项,缩短办理时限,确保资金及时拨付到位。2020年1-5月,我市累计发放低保资金及低保人员价格临时补贴3307.81万元。按照内政字(2020)33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全区社会救助标准有关事宜的通知》的规定我市财政部门积极筹措资金,及时足额发放1-5月低保提标资金228.52万元,享受低保提标11426人。
二、切实做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临时救助工作.市财政局针对特困人员救助,切实做到“应救尽救,应养尽养”。全面落实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委托照料服务,确保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平日有人照应,生病有人看护”。进一步细化实化临时救助,认真执行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对因疫情,因病等造成临时生活困难的群众,及时给予临时救助,提高临时救助时效性,确保资金发放到每一位需要救助的人员手中。截至目前共发放特困人员生活补助、护理费及特困人员价格临时补贴98.29万元。特困人员1-5月提标3.68万元。特困人员生活费享受人员113人,特困人员护理费享受人员109人。临时救助拨付35.35万元,享受人数16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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