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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河市财政局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 切实落实降费政策

发布日期:2020-09-25 10:15 来源:根河市财政局 浏览:

根河市财政局持续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强化宣传、严格落实,三项举措切实落实降费政策。

一是多措并举强化宣传。根据李克强总理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讲话精神,加大减税降费力度,强化阶段性政策,与制度性安排相结合,放水养鱼,助力市场主体纾困发展的总体要求,根河市财政局充分利用政府网站、财政内网、微信等载体广泛宣传减税降费政策,并在根河市政府网站和内网、“三务公开”网站同步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并及时更新调整。

二是及时传达广泛知晓。对于国家、自治区、呼伦贝尔市的减税降费文件,按照上级财政部门的要求,根河市财政局及时转发相关单位并在根河市政府网站、财政内网公告了《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公告》(2020年第2号),《呼伦贝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局转发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呼发改价费字【2020】2号)确保让纳税人、缴费人广泛知晓相关减税降费政策。

三是严格降费政策执行。严格按照新颁布的《内蒙古自治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收费,切实落实降费政策。根据市市公安交警大队提供的数据显示,依据《呼伦贝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局转发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呼发改价费字【2020】2号)文件,对摩托车号牌工本费收费标准由每副70元调整为35元,2020年1至8月,累计降费4,4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