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严厉打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活动和矿山严重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的通知》(安委办发[2022]1号)文件要求,2022年3月4日,组织各相关部门在我局召开了调度会,按照职责分工贯彻落实。2022年3月24日,根河市应急管理局联合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根河市供电分公司、得耳布尔镇政府等相关部门组成检查组,对全市非煤矿山企业开展了关于严厉打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活动和矿山严重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专项检查。
检查组对各非煤矿山企业矿产资源开采秩序进行了全面排查,检查了证照合法性、矿山管理能力、相关电气设施、特种作业证照等内容,逐一对照了各矿井采矿证和现状图、井上井下对照图,未发现盗采矿产资源违法活动和矿山严重违法违规生产建设的行为。
通过此次专项检查,进一步落实了相关部门打击盗采矿产资源行为的职责分工,健全完善了发现和严厉打击盗采矿产资源的长效机制。检查组要求各企业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深刻吸取山西孝义“12·15”非法盗采煤炭资源引发的透水事故教训,始终严守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底线,坚决防范和遏制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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