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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驻市有关企业: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24年城市地价动态监测和基准地价更新工作的通知》(内自然资字〔2024〕102号)等文件要求,根河市开展了本次中心城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
2026-06-05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驻市有关企业:现将《根河市2026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6-06-05为进一步规范土地市场,加强地价管理,完善根河市公示地价体系,根据呼伦贝尔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标定地价工作的通知》(呼自然资函〔2026〕30号)文件要求,根河市已完成2026年标定地价更新工作,2026年根河市中心城区标定地价更新工作在上轮成果的基础上进行维护与更新,现予以公布执行。
2026-05-15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根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已经根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6-05-13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市直各部门、驻市各单位:现将2026年根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确保实现预期目标。
2026-05-1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内蒙古自治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自治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内政办发〔2020〕16号)、《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等补偿标准及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分配比例的通知》(呼政办发〔2024〕25号)等文件精神,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海工金河轨道车库新建工程项目占用区
2026-04-29敖鲁古雅鄂温克族乡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根河市人民政府决定收回权属为敖鲁古雅鄂温克族乡人民政府国有土地0.6422公顷,用于实施城镇规划2026年第一批次建设项目,土地现状为农用地,土地性质为国有土地。
2026-01-16敖鲁古雅鄂温克族乡人民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根河市人民政府实施城镇规划2026年度第一批次建设用地项目拟使用敖鲁古雅鄂温克族乡人民政府境内国有土地0.6422公顷。
2026-01-08根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你局《关于报请审批<根河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专项规划(2025-2035年)>的请示》(根执局字〔2025〕158号)已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根河市建筑垃圾环境污染防治专项规划(2025-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请你局依法依规做好规划实施和管理工作。
2025-10-31根河市林业和草原局:你局《关于委托办理<蒙东呼伦贝尔根河金河110KV变电站移址新建工程>林木采伐相关事宜的请示》(根林草字〔2025〕74号)已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局受理该项目林木采伐申报组件材料,请你局依法依规严格按程序办理。
2025-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