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部门:市政府办公室
征集开始时间:2026-01-28 09:00
征集结束时间:2026-02-02 15:43
状态:已经结束
为更好的完善应急响应体系,根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自治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要求,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根河市分局完成《根河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5年版)》修编工作,现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
一、征集意见时间:2026年1月28日-2026年2月2日
二、意见征集渠道:电子邮箱398173597@qq.com。联系人:朱佳林;联系电话:18404705905.
附:根河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5年版)
关于《根河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与政策要求,建立健全根河市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机制,科学、有序、高效处置突发环境事件,最大限度减轻事件对生态环境、公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的危害与损失,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结合根河市人民政府及各职能部门人员变动、环境形势动态变化等实际情况,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根河市分局于2025年12月启动《根河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工作,同步编制《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报告》,确保预案贴合实际、合法合规、务实管用。
二、起草过程
本次预案起草遵循严谨规范、科学务实原则,历经前期准备、草案起草、征求意见、审核完善、审议发布五个阶段,全程多方参与、反复打磨,保障预案针对性、实用性与可操作性。
明确职责分工,全面梳理国家、自治区、呼伦贝尔市环境应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与标准规范,为预案起草提供法律政策依据。
开展调研排查,摸清底数实情,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开展全市环境风险评估与隐患排查,开展应急能力现状调研,梳理现有预案存在的响应流程不细、资源调配不畅、区域联动不足等问题,明确起草重点方向。
起草文稿,基于前期调研成果,按照规范要求起草预案初稿,完整搭建总则、组织指挥体系、预防预警、应急响应、后期处置、应急保障、监督管理等框架,明确事件分级、响应程序、部门职责;优化流程衔接、厘清职责边界、提升措施可操作性,形成征求意见稿。
广泛征求意见,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根河市分局将征求意见稿印发各相关部门后依据反馈意见进行修改;修改完成后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工作,专家组从风险评估、处置措施、贴合实际等方面提出专业意见。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根河市分局逐条研究吸纳、修改完善,形成送审稿。
三、预案主要内容
起草后的预案坚持预防为主、防救结合,覆盖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全流程,核心内容分为五大模块:
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构建“统一指挥、分级负责、部门协同”的指挥体系,成立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按事件危害程度分为Ⅰ—Ⅳ级,划定分级响应责任,避免责任重叠与响应缺位。
预防与预警机制建立环境风险源动态数据库,实行重点企业“一企一档”管理;预警分红、橙、黄、蓝四级,明确触发条件、发布渠道与响应措施,实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
应急响应流程规范响应启动、现场处置、信息报告、响应终止全流程,制定典型事件标准化处置步骤;明确信息上报时限与公开要求,确保处置快速、科学、规范。
后期处置工作涵盖善后处置、环境修复、损失补偿、事件调查、总结评估等内容,形成“处置—修复—改进”闭环管理,推动应急工作长效优化。
应急保障措施从队伍、物资、资金、技术、通信五个方面构建保障体系,建立市级应急物资储备库与专业救援队伍,纳入财政专项经费,保障应急处置有资源、执行有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