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内党办发〔2021〕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切实履行公众参与、征求公众对重大事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诉求,对本次根河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更新成果项目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公示如下:。
一、事项概况
1、事项名称:根河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更新成果
2、申请单位:根河市自然资源局
3、申请地点:根河市
4、事项内容:根河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更新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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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片 |
区片综合 地价 (元/亩) |
区片面积 (公顷) |
区片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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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
17493 |
486760.50 |
森工街道办事处(红旗社区、开拉气林场、冷布露林场、林电社区、萨吉气林场、上央格气林场、乌力库玛林场、乌力伊特林场、下央格气林场、新兴社区、沿山社区、约安里林场)、河东街道办事处(光明社区、华利社区、西爱国街社区)、河西街道办事处(潮查林场、铁西社区、幸福社区、沿河社区)、好里堡街道办事处(好里堡林场、角刀木林场、木瑞林场、友谊社区)敖鲁古雅鄂温克族乡(敖鲁古雅社区,潮查林场,好里堡林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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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
16718 |
860957.50 |
敖鲁古雅鄂温克族乡(角刀木林场、冷布露林场、木瑞林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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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
15893 |
653788.94 |
阿龙山镇(阿北林场、阿乌尼林场、阿中林场、塔朗空林场、乌龙岱林场、先锋林场)满归镇(阿鲁林场、白马坎林场、北岸林场、高地林场、共建社区、河湾林场、林安社区、孟库林场、团结社区)金河镇(汗玛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
二、事项可能存在的影响
本事项的实时可能存在对房地产市场价格的影响;对公众生活方面的影响等。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方式及期限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房地产及相关行业、根河市居住居民等。
2、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公示期间,群众可以通过电话与评估受托方或申请单位联系,提出对重大事项决策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面的意见建议及其他相关诉求。
3、公示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5日内
四、公众参与联系方式
评估受托方:呼伦贝尔立信房地产价格评估事务所
评估受托方联系人:王宏宇 联系电话:13947069199
申请单位:根河市自然资源局
申请单位联系人:张景璐 联系电话:15648059211
根河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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