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
按照根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2016 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根政办字〔2016〕139 号)和《关于开展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根政办字〔2017〕27 号)文件要求,市医保局现将 2016 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
一是及时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召开专题工作会议,集中传达学习《2016 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根政办字〔2016〕139 号)文件精神,结合医保部门工作职能,经集体讨论研究制定了《市医保局 2016 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政务公开的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和推进举措,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与医保核心业务同步推进、同向发力。
二是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及经办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指导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开展,监督《实施方案》的落地执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综合办公室,指定专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承担政务公开信息收集、审核、发布等日常工作,构建起 “领导小组统筹、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 的工作架构。
三是明晰政务公开工作职责。将政务公开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各科室及经办岗位,建立 “局长负总责、副局长分领域分管、科室负责人具体抓落实” 的责任体系,明确各科室的信息报送、政策解读、事项公示等具体任务,形成全员参与、齐抓共管的政务公开工作格局,确保各项公开任务有人抓、有人管、有落实。
二、夯实制度建设,加强信息公开制度保障
制定并严格落实《市医保局政务公开制度》《市医保局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制度》《市医保局信息编报工作实施办法》等系列规章制度,建立 “信息形成工作人员 - 科室负责人 - 分管领导 - 主要领导” 逐级报送审查的信息发布流程,从源头上把控信息公开的安全性和规范性。同时,引导各科室加强工作信息编报,主动公开医保工作进展、政策落地成效等内容,2016 年全年共编报医保工作信息 22 篇,报送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 6 个,并通过根河市政府门户网站、医保经办大厅公示栏等渠道对外发布。此外,完善《市医保局政务公开目录》,并据此填报公开《市医保局局内政务公开登记表》,推动权限内医保事项依法依规、有序公开。
三、加大公开力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推进医保领域信用信息 “双公示” 工作
成立医保系统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 “双公示” 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医保业务实际,制定《根河市医保领域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实施细则(暂行)》,明确公示范围、流程规范和责任分工。2016 年,依托 “信用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政府门户网站及根河市政府门户网站,累计公示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行政许可事项 4 项,对 1 家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定点医疗机构作出行政处罚并完成公示,切实推进医保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二)公开并解读各级医保文件、政策和规划
通过局内集中学习、支部学习会、业务专题讲座等形式,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国家、自治区及呼伦贝尔市医保领域政策文件,重点解读 “十三五” 医保事业发展规划、城乡居民医保统筹推进等宏观政策。同时,组建政策宣讲小组,深入各乡镇、社区开展 “十三五” 医保规划宣传活动,通过座谈交流、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向群众公开医保规划核心内容,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医保体系建设,累计开展宣讲活动 8 场,发放宣传资料 1500 余份。
(三)推进医保经办服务事项信息公开
将医保局主要职能职责、参保登记、医保报销、异地就医备案等核心业务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等内容制作成公示牌,在政务服务大厅和医保经办窗口上墙公示。积极学习并试水医保经办线上服务平台操作流程,为后续线上经办服务公开打下基础。2016 年,在局内公开栏对医保经办中心工作人员岗位调整、医保定点药店新增初审结果等事项进行公示,全年累计公示事项 2 项。同时,及时公开《根河市医保定点医药机构服务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等规范性文件,强化对定点医药机构的服务监管。
(四)推进医保缴费及待遇标准信息公示
建立医保缴费项目和待遇标准公示清单制度,根据上级政策调整要求,及时清理并更新医保缴费项目,实行动态管理。健全运行医保缴费信息监管台账,实行年度医保缴费数据统计与公开,主动向社会公示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基数和比例。同步公开医保待遇报销标准,重点公示住院报销比例、门诊特殊病报销范围等群众关切内容,让群众清晰知晓医保待遇权益。此外,建立医保定点医药机构收费诚信档案,将各机构收费公示情况纳入档案管理,接受社会监督,全年共建立定点医药机构收费诚信档案 28 份。
(五)积极公开医保领域重大决策事项
针对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调整这一民生重大事项,通过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建议,同时借助根河市电视台、地方报刊等媒体,对筹资标准调整的背景、依据和具体方案进行全程公开,扩大群众参与度和知情度。结合医保基金监管工作,针对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行为,召开医保服务规范警示告诫会,并通过电视台发布医保基金使用规范公告,督促医药机构合规提供医保服务,切实保障参保群众合法权益。
(六)推进医保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
及时组织干部职工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呼伦贝尔市第四次党代会和根河市第五次党代会等重要会议及讲话精神,结合医保部门职能,将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通过工作文件、工作信息等形式及时上报并对外公开,全年累计报送相关落实情况信息 7 篇,展现医保部门服务全市发展大局的工作成效。
(七)公开医保局牵头的全市医保工作任务
根据市委四届七次全委会及市政府年度工作任务安排,全面梳理医保局承担的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扩面、医保基金安全监管、困难群体医保兜底等重点任务,制定任务推进台账,定期总结工作进展并通过政府网站、工作简报等渠道上报公开,2016 年累计公开工作进展通报 6 期,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各项医保民生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2016 年,我局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个别干部职工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足,存在不按规定流程公开信息的现象;受工作条件限制,公开方式以线下公示和政府网站发布为主,渠道较为单一;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待拓展,部分医保政策解读不够通俗易懂。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一方面强化干部职工政务公开意识,常态化开展业务培训,确保工作人员熟练掌握公开内容、范围、时限和程序;另一方面积极创新公开方式,探索运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拓宽信息发布渠道,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为全市医保事业平稳健康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此报告
根河市医疗保障局
2017 年 1 月 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