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及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要求,结合街道工作实际,编制本报告。报告涵盖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数据真实准确,可直接用于向上级报送及对外公开。
一、总体情况
2018年,街道始终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以规范工作流程、提升公开质效为核心,紧扣群众需求与中心工作,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开展,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助力法治街道建设与政府公信力提升。
1. 健全工作机制:成立由街道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分管副主任任副组长,各科室及社区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党政办公室为牵头责任部门,专人负责日常工作落实,形成“主要领导牵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重点任务,压实各级工作责任。
2. 规范审查流程:建立“科室初审、保密部门复审、分管领导终审”三级保密审查机制,联合司法所组建信息公开联席审查小组,对拟公开信息严格审核,填写《信息公开报送审查表》,确保公开内容合规无涉密,全年无涉密信息泄露问题。
3. 聚焦重点公开:围绕群众关切与上级工作要求,重点推进财政预决算、重大项目、民生服务、执法监管等领域信息公开,同步做好政策解读与舆情回应,确保公开内容贴合民生需求、服务工作落实。
4. 强化能力提升: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参加上级政府信息公开专题培训,学习《条例》及工作新规,定期开展内部业务交流,提升工作人员政策把握能力与实操水平,保障工作规范推进。
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街道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的行政复议案件,无行政诉讼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合规性、规范性得到有效保障。
三、存在的问题
1. 公开深度不足: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精细化程度不够,政策解读形式较为单一,多以文字解读为主,群众易懂性、接受度有待提升;
2. 队伍能力有待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多为兼职,专业知识储备不足,对《条例》条款把握不够精准,主动挖掘民生类公开信息的意识需强化;
3. 渠道效能未充分释放:政务新媒体互动性较弱,与群众沟通回应不够及时;部分社区线下公开栏更新频次不均,信息传递“最后一公里”落实不够扎实。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1. 深化公开内容,提升信息质量:聚焦财政资金、民生保障、重大项目等重点领域,细化公开清单,增加深度信息发布;丰富政策解读形式,结合案例讲解、线下宣讲等方式,提升政策知晓度与理解度。
2. 强化队伍建设,提升业务能力:开展针对性业务培训与经验交流活动,组织学习《条例》及保密审查规范,提升工作人员专业素养规范,提升工作人员专业素养,明确岗位职责,压实工作责任。
3. 优化公开渠道,增强服务实效:加强政务新媒体运营,增设互动栏目,及时回应群众留言;规范社区线下公开阵地管理,明确更新时限,定期督查整改;整合线上线下资源,提升信息公开便捷性与群众满意度。
4. 健全长效机制,强化监督考核:完善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保密审查等制度,将工作落实情况纳入科室及社区日常考核,定期通报工作进度,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