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152105011615430T/202510-00006 | 组配分类: | 领导分工 | 
| 发布机构: | 根河市司法局 | 主题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 | 
| 名称: | 关于调整根河市司法局领导分工的通知 | 文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2023-04-12 | 发布日期: | 2025-10-27 | 
局机关、各司法所、公证处、法律服务所:
根据工作需要,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对我局领导分工进行调整如下:
党组书记、局长常莉:负责司法局全面工作,重大资金使用进行汇签。
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媛媛:协助局长分管办公室(政治警务办公室)、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办公室、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办公室、行政复议办公室、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财务工作,重大资金使用进行汇签。
党组成员、副局长史斌杰:协助局长分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办公室、社区矫正办公室(社区矫正执法大队)、普法与依法治理办公室,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秘书室。负责党的建设、群团、工会等方面工作。